禅城区精神病人托养服务招标公告
禅城区精神病人托养服务招标公告
禅城区精神病人托养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采购人名称: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禅城区重度精神病人托养服务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四.拟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佛山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暂行办法》(佛府办〔2011〕82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残疾人托养工程建设,现向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把需要到机构集中托养的重度精神残疾人送到托养机构,让他们得到专业的托养护理、康复服务,从而减轻残疾人家属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解决民生实事。由于大部分重度精神病人行为比较特殊,需要长期服药和治疗,托养服务需要配合专业的医疗康复服务。
据调查,约有40名低保或临界低保重度精神病患者需要到机构托养,每人每月区给予1500元补助,直接划拨到托养机构,此次采购期为两年的服务时间,1500元/月×24个月×40人=*******元。
由于重度精神病人病情波动大,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伤害性,需要长期、专业的精神病科观察和治疗,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并且地处禅城区,可提供充足的床位、具有现成的适合精神病人康复的环境和设施,可作为此次招标的单一来源商家。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供应商: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如早 电话:****-******** 传真:****-********
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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