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万吨浆式搅拌器招标公告
9.5万吨浆式搅拌器招标公告
9.5万吨浆式搅拌器
招标合同条款
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本项目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中标后将由项目主要负责的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签署合同)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中标人
2、 项目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3、 交货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2个月
交货地点要求: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4、 质量保证期:竣工验收后1年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竣工验收审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根据吉林化纤集团公司财务制度要求,付款节点前乙方需开具相应额度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交甲方后甲方方能付款)。
技术条款
1.总则
1.1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天竹公司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风机的招标采购。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提交清晰、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详细列明供货设备的技术说明、性能指标、制造材料、供货范围、分项价格、交货期、消耗指标及性能保证值等,这些技术文件将作为商务谈判的基础并将据此形成正式合同文本的技术附件。
1.2 买方在本规定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本技术要求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中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冲突时,按较高要求执行。
1.3投标人保证所供货物经正确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达到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指标达不到,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直至所投设备完全合格。如果任一设备或材料未在投标文件或依此形成的合同技术附件中说明且未包含在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内,而该设备或材料在本包件或系统中是为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要求所必需的,则该设备或材料应由投标人提供并由投标人承担费用。
1.4 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按买方要求,投标人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验收和维修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确认。
1.5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质量、消耗指标、生产能力及使用性能负责,对所提供的设备及部件的安装指导、调试及售后服务负完全责任。
1.6 投标方应承诺中标后按合同要求提供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消防、通风等工程设计资料及其它应提供的有关设备与生产中所需的资料。
1.7 提供本设备所必需的但不包括在供货范围内的辅助设备的技术数据。
1.8投标人如因某种原因或依据各自的经验及技术不能完全按照本招标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设备、材料或工艺路线,要以投标差异为题予以明确说明。
1.9在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提出优化、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1.10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主机、关键部件等,对其认为可以由第三方配套的设备应提供清单、制造图纸和技术要求,但整体设备的最终质量由投标方来保证。
1.1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所采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工艺、生产安全及耐腐蚀要求,并要求对设备的材质、规格、厂家等作详细地说明。
1.12投标书中应注明每个最大检修件重量及应说明需设置操作/检修平台位置及数量。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 四川天竹公司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 中国四川宜宾市江安阳春工业园区
2.2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由主要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场、备料车间、制浆车间、浆粕车间、碱回收车间、ClO2制备车间)、公用工程(包括自备热电站、空压站、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站、维修车间等)、辅助生产工程(包括成品库、化工原料库、中心化验室等)、服务性工程(综合楼、倒班宿舍、食堂等)、厂外工程(主要为取水泵房)等组成。
原 料: 竹材
产 品: 漂白竹纤维溶解浆粕
工作制度: 年340天,日24小时计
2.3工艺说明
清水从厂区室外地下给水管网引入。
热水来自蒸煮、蒸发工段。
低压和中压蒸汽由厂区室外热力管网引入。
压缩空气包括工艺用气和仪表用气,由空压站送来。
3.原始数据
3.1 自然条件
多年平均温度 18.1 ℃
多年极端最高温度 41.9 ℃
多年极端最低温度 -1.2 ℃
多年平均气压 964.8mba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多年平均降雨量 1132mm
多年平均风速 1.3m/s
多年瞬时最大风速 17m/s
多年静风频率 53%
多年平均蒸发量 1379.2mm
多年平均无霜期 347天
多年平均日照数 1199小时
建设地点地震烈度 6度(0.05g)
海拔高度 279m
3.2原料:本项目原料为竹材。
3.3供电
厂内供电额定电压 10kV,50HZ(三相交流)
380V, 50HZ(三相交流)
220V, 50HZ(单相交流)
3.4工艺用压缩空气
供气压力 0.6MPa(g)
3.5仪表用压缩空气
供气压力 0.60MPa(g)
干燥空气露点、压力露点 -40℃
含油量 ≤10mg/m3
含尘数量 粒径在0.5~3?m ≯20粒/L
3.6生产用蒸汽
饱和蒸汽压力 0.60 MPa(g) 1.10 MPa(g)
饱和蒸汽温度 158.8℃ 184.1℃
3.7生产用水水质
温度 20-33℃
混浊度(SiO2计) <40mg/l
色度(以铂单位计) <30度
总硬度 <350mg/l
pH 6.5~8
进车间水压 不小于0.4MPa(g)。
4. 招标货物名称及技术规范
浆式搅拌机
4.1标准和规范
CJ/T3061-1996 <<水处理用溶药搅拌设备>>
ZB G92 001-86 <<搅拌轴轴径系列>>
GB 9439 <<灰铸铁件>>
TJ 231(-)-7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958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 4879 <<防锈包装>>
HG/T 3796.3-2005 <<|桨式搅拌器>>
SYJ 4007-86 <<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
GB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307.7 << 滚动轴承一般技术条件>>
GB/T 4662 <<滚动轴承额定静载荷>>
GB/T 6391 <<滚动轴承 额定动载荷和额定寿命>>
GB 755-87 <<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JB 3 2 2 5 <<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 14097 <<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和防护等级>>
GB/T 1404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4720-84 <<电控设备 第一部分: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 3797-89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 4942.2-93 <<低压电器 外壳防护等级>>
GB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T 13306 << 产品标牌>>
4.1.1技术参数见设备一览表;
4.2技术性能要求
4.2.1供应商应为专业制造厂家。
4.2.2设备应保证在给定参数范围内处于高效工作区,并且应能在上述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设备效率≥85。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能够达到设计能力。
4.2.3设备特性曲线允许偏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2.4设备各部件制造原材料要满足制造标准,制造用型材均符合国家标准。
4.2.5设备各部份强度满足使用条件。
4.2.6设备设计采用先进技术,应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质量达到相应设计标准。
4.2.7设备的动静平衡及震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2.8搅拌机驱动装置安装在反应池的顶部,电动机和减速机间采用法兰连接,以便于安装和维护。
4.2.9电机、减速机、机座传动轴及搅拌轴装应采用同一轴线、立式传动设计,结构紧凑。
4.2.10减速机输出轴与机座传动轴为弹性联轴器传动方式,机座传动轴与搅拌轴为法兰式联轴器传动方式,便于检修、维护。(详细见供货表)
4.2.11减速机选用行星摆线或行星齿轮减速机构,内部传动承载部件均采用轴承钢等高强度、高耐磨等优质材质,连接螺栓采用不锈钢材质,安有起重吊耳。
4.2.12减速机润滑形式为油浴飞溅润滑或油泵压力润滑,并有油位控制显示。(润滑油厂家提供,保证充足)
4.2.13桨式搅拌轴为悬臂轴(有效长度大于3.5M),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运行的稳定性。
4.2.14叶片(三叶片)为高效的轴流型,级数为两级,采用不锈钢螺栓连接(有放松装置)至中央轮毂的安装形式,轮毂与搅拌轴可采用焊接。 叶片角度偏差应小于±1°00′,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均小于6mm.
4.2.15轴承选用哈、瓦、洛厂家产品,电机轴承采用SKF、NSK,含油永久密封免维护轴承,满足长期运行使用。
4.2.16配套电机为户外型,要求配国内知名品牌电机,电机防护等级IP55以上,绝缘等级F级,电源 380V/50Hz/三相(配防雨装置)。
4.2.17在安装前,各部件完好无损,无变形。
4.2.18设备出厂前必须联动试车≥24h。
4.3供货范围:
浆式搅拌机包括内容:工作部分(垂直搅拌轴、叶片)、支撑部分(轴承装置、机座及基础板)和驱动部分(电动机、减速机)及连接附件等。
供货表:
序号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及技术数据材质结构要求数量备注
1浆式搅拌机浆板直径: 1500mm
池尺寸(长*宽*深):17.5*4.41* 4.5米
参考功率3kw
介质:污水(含硫酸钙)1.搅拌轴、叶轮:触液部分304不锈钢
2.机座:铸铁叶片:三叶片
流动形式:轴流型
级数:两级
机座传动轴与搅拌轴为法兰式联轴器6台污水
中和反应池
(户外)
2浆式搅拌机浆板直径: 500mm
池尺寸(长*宽*深):1.2*1.1*1.02米
参考功率0.55kw
介质:硫酸铝1.搅拌轴、叶轮:触液部分304不锈钢
2.机座:铸铁叶片:双叶片
流动形式:轴流型
级数:单级
机座传动轴与搅拌轴为一体通轴4台净水加药间
(室内)
4.2 供货要求:
4.2.1供方负责提供设备的设计、制作、供货、工厂检测、油漆、包装、运输。
4.2.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材质、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2.3负责其他为满足供货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生产、卫生要求所需的辅助设备或元件。
4.2.4负责对现场设备空运行和实物负荷运行的试运行、调试、监督指导。
4.2.5负责对业主指派的人员实施培训,并负责向业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骨干操作人员传授管理、安装、维修、操作等技术。
4.2.6负责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4.2.7接到中标通知5天内提供设备外形图、设备性能参数、载荷图、基础图、电器原理控制图等资料,以便开展相关的工厂设计。
4.2.9供货周期:2个月
5 分项报价
5.1分项报价表(万元)投标人填写
浆式搅拌机设备
序号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及技术数据数量单重kg单价总价
1浆式搅拌机
2浆式搅拌机
5.2卖方在报价时需说明设备的预制程度(出厂时能拆零的程度,必须整体运输的超大件清单、包括名称、数量及单件重量等)。外购部件需提供三个以上制造厂的名单供业主选择确认。
5.3卖方在报价的同时需提供该设备的合理制造周期。
6中标方制作本招标书所涉及设备应遵循下列规范和标准:
中标方对设备的设计、制作、供货、工厂检测、油漆、包装、运输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7 投标方所投标设备的技术数据(由投标人填写)
7.1设备配置、性能参数:
7.1.1设备(台套)
名称及项目内 容
设备型号
重量
减速机型号、零件材质
传动轴尺寸、材质
搅拌轴和叶片尺寸、材质
机座尺寸、材质
耐热温度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7.2 电气/自控仪表
主要部件数 量材质/规格/技术要求产地生产厂家
7.3 电机清单
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电机功率电机电压额定转速安装方式防护等级是否变频数量生产厂家
7.4噪声表
序
号噪声源
位置噪声源
名称台数技术
参数噪声特征生压级dB(A)
连续间断瞬间估算值参考值采用值
7.5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国家制造厂商材料数量备注
7.6 专用工具表
序号工具名称用途规格型号精度数量备注
7.7 主要外购件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国别产地及厂商备注
8 性能保证
对本设备的性能保证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内容:
8.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的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和投标承诺的保证值。
8.2卖方保证其所供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和调试,达到买方的使用要求,若由于卖方原因未能在3天内实现空运转正常,时间推迟超过一周后,则买方按每推迟一天1000元人民币的延误款在应付款中扣除。
8.3质量保证期为该设备正式投入运行验收合格后12个月。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免费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原因更换或修理设备,质保期顺延。
8.4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各整台/套设备对其所处工况应具有性能范围广,设备在正常运转情况完全满足工艺参数要求。
8.5电机与机座之间必须能连接牢固,设备装拆及维护维修方便。
8.6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挠度、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应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8.7设备标志
8.7.1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8.7.2铭牌上应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 制造厂名称;
b. 设备型号;
c. 设备名称;
d. 主要技术参数;
e. 出厂日期编码。
9检验
9.1发货之前,中标方对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材质、重量等都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符合本招标书规定的质量证明书。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9.2设备生产过程或设备到货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初步检验证明。如发现与合同不符的,应尽快与卖方取得联系交涉,并要求卖方采取急救措施或重新发货。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实际重量与计算重量偏差不大于3%。
9.3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或制作现场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9.4卖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提供材质检验报告、进货说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文件。
10 图纸、文件和资料提供
10.1 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
—— 设计数据
—— 工艺过程说明、工艺操作条件及参数
—— 设备一览表,注明每台设备的产地、规格、性能、材料及数量
—— 供货进度一览表
—— 备品备件表
—— 电动机一览表
—— 自控仪表清单
10.2 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
10.2.1 工艺及设备技术文件
—— 基本资料(供货说明、工艺说明等)
—— 设备清单
——设备易损件清单(包括型号、数量、材质、油品牌号等)
——设备参数及布置要求
—— 基础荷重资料(包括设备重、静荷载、操作荷载、动负荷系数、安装荷载、楼面活荷载及操作荷载要求)
—— 主体设备尺寸图
—— 设备基础条件图
性能曲线图
—— 设备操作手册
—— 设备安装手册
—— 设备维修手册
—— 备品备件清单
—— 设备及管道保温说明
10.2.1电气部分技术文件
—— 电动机一览表
—— 其它用电设备清单
—— 随机控制装置接线图,电动机启动、控制设备的系统图、原理图、接线图和电气接地图、电缆清册、设备尺寸图及安装图;
10.3交货时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资料:
—— 产品合格证
—— 产品质量证明书
—— 产品主要组件材料一览表
—— 主要组件几何尺寸检验结果
—— 安装、运行、维护手册
—— 部件清单
10.4除以上资料外,卖方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提交时间以双方商定为准。
10.5 中标后需提供的文件及图纸数量
10.5.1 一般文件资料六份。
10.5.2 详细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8份及两套CDROM(或usb)存放所有工程图纸及资料;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2004,表格采用Exce2000,说明文件采用Word2000。
10.5.3 设备安装、操作和维修手册,要求6份。
11 设计联络
供货合同生效后需进行必要的设计联络,以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设计联络的次数视情况而定。
会议主要是双方有关人员相互认识并商讨如何开展详细工程设计工作,以及双方交换必要的设计资料。会议地点及会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卖方费用自行负担。
收到卖方的第一批资料后,如设计单位认为卖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由买方确定第二次设计联络的具体时间,地点,卖方费用自行负担。
要求卖方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按期到场参加每次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系统的工程设计的责任。
12 技术服务
12.1培训
12.1.1为了使用户更好的操作、维修和管理所采购的设备,并能尽快地投入正常生产和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卖方要负责对用户指派的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和有效的培训,此培训为免费提供。
12.1.2培训对象为买方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维修人员、电气、仪表操作维修人员等;培训地点在设备现场,培训方式及时间由卖方提报。卖方应制订详细的培训大纲,提前三个月供买方认可,通过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应能掌握有关操作维修技能,熟练地调整工艺,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12.1.3在培训期间,操作人员接受的培训项目为:
—— 开机前的准备、开机和停机。
—— 产品质量的调整和控制。
—— 产量调整和控制。
—— 控制及调节参数。
—— 故障排除。
—— 安全事项。
—— 工厂功能管理。
—— 随机控制系统程序培训。
—— 正常生产运行、维护等所必须的或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培训内容。
12.2安装、调试和开机服务
卖方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开车、验收检测监督。
12.2.1卖方的专家需在下述场合到场:
——供货设备安装期间。
——设备调试、测试期间。
——在开机和试运行期间。
13 设备性能测试及验收
设备性能测试及验收在投标方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具体的商务合同中协定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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