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都区财政局一楼308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LC-11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都区财政局一楼308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询价文件(下载的“询价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乐都区财政局三楼308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816/202011/3c98b950-dff1-4f85-a0e7-20c0ac841e11">政府办询价文件.doc 25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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