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标核【20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展馆2400平米装修布展。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市非遗馆的设计、布展、施工,达到投入使用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及设计交底、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完成工程任务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6 09:00至2020-11-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9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号荣鼎天下A座1606、1607室
邮编:

065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王越新

联系人:刘静
电话:

****-*******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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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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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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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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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展示馆 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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