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牦牛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装部分询比采购公告
湟源县牦牛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装部分询比采购公告
湟源县牦牛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装部分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湟源县牦牛屠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装部分》,已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复核性审查的复函,青农函[2020]129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青海众和肉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北大街498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青海省牦牛资源,规划占地面积15333.33m2(23亩),总建筑面积2614.2m2,建设24条牦牛屠宰线,年屠宰牦牛20000头,加工牦牛肉1500吨,通过牦牛养殖订单收购、统购统销、提供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等方式与省内农牧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全省农牧500户,解决就业70人。
建设内容:购置牦牛屠宰加工设备893台(套),冷库改造设备568台(套);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采购范围:工程施工;
2.6项目编号:QHRX-2020-0048;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4.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1号安泰大厦东座22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1号安泰大厦东座22楼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海众和肉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1号安泰大厦东座2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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