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二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南方新能源基地项目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项目代码:2020-440608-36-03-060086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利用政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厂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项目用地面积23.7872hm2,工厂西临城市主干道海天大道,东侧、南侧、北侧为规划的城市道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年产5000辆的新能源商用车,根据新能源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适时启动后期工程,最终形成年产40000辆新能源商用车的产能,建成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

2.3 计划工期:551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 2020年12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整体工程预验收完成,具备交付用户使用条件, 其中:土、溶洞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负责提供土、溶洞处理工程设计方案,总承包方收到设计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土、溶洞处理工程综合单价二次招标;其它暂估价:总承包方接到招标方设计图纸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暂估价二次招标;2021年2月8日总装联合厂房及其配套辅房、检测线厂房桩基础工程完成(地下溶洞等不可预见相关区域除外); 2022年1月31日总装联合厂房及其配套辅房、检测线厂房地面施工完,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2年4月30日厂房具备使用条件;2022年4月30日电池车间、发车间、终检间、油化及危废库、配电所、柴油供应站、门卫室(3个)、食堂、加氢站等9个建筑物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2年5月31日具备交付用户使用条件;2022年6月30日试车路、成品车场、道路、围墙、绿化等完成,具备交付用户使用条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装联合厂房(叉车充电间、电池存储间、集中供液站、站房、生活辅助间、卸货雨棚)、电池车间、发车间、终检间、加氢站、油化及危废库、配电所、检测线、柴油供应站、门卫室(3个)、食堂;道路、成品车场、试车路、围墙、绿化等。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924.0232万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及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无

4.7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5000万元或20000㎡以上的工业厂房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须提供在近3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8年、 2019 年)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夏中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李长德

座机:****-********

手机:138*****206

邮箱:lichangde@faw.com.cn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FP********/01 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基地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
2020-12-04 09:30 2020-12-04 09:30 我要投标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地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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