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宁都县]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宁都县]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2020-11-13]
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拍卖公告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宁都县公共资交易中心举行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区,本次经营权拍卖的范围及概况: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米、面、豆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粮食收购、销售、,具体包括:大米加工厂车间厂房、1楼#1、3号仓库、门卫室、厨房、配电房、地磅房及地磅、加工厂房南北粮棚、100吨/日大米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变配电设备。
二、拍卖方式
为不损江西丰泽米业的品牌形象,使本经营权能正常运转,防止恶性竞争,本场拍卖会实行有最高控制价的密封式拍卖方式,采用密封式一次性报价,将小于或等于最高控制价中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买受人。
三、起拍价及经营承包费的缴纳:
每年的元月15日前,交清本年度一年的承包经营费。首三年起拍价经评估公司评估为423641元/年,其中生产加工设备占20.78万元,占总承包费的49%,每三年递减6%,即第四至六年上缴费用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减6%,第七至八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再递减6%;经营权占21.5841万元(含厂房、场地及江西丰泽米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品牌权益),占总承包费的51%,每三年递增6%,即第四至六年的上缴费用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6%,第七至八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再递增6%。成交后承包经营费中生产加工设备按照总承包费的49%计算,经营权类按照总承包费的51%计算。
首三年经营总承包费起拍价为423641元/年。
三、竞买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粮食加工、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等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并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2、必须具备粮食收购许可证。
四、拍卖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办理
1、凡符合上述资格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场拍卖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节假日休息)免费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拍卖文件。
2、竞买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拍卖会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数额:20万元整。
2、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拍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从竞买人注册地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竞买无效。
3、竞买保证金的缴纳:①初次使用的用户,需要进行账号的注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然后点击【同意】。②报名:在“我要报名”的页面会显示当前允许报名的标的,选择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报名】,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③在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的标的进行保证金缴纳。缴纳保证金后必须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必须由本人同名账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系统将判定该笔保证金为异常保证金,不计入有效保证金。具体操作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下载《竞买人操作手册》。
4、履约保证金:经营保证金为一年的经营承包费,具体以成交后的金额为准。
六、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按八年总承包费的1.5%计取,转让佣金由买受人支付,由买受人从其注册地基本帐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帐户)缴纳至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 0310 0000 106)。
七、产权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产权交易服务费按八年总承包费的1.46%计取由买受人支付(单个标的不足450元按450元收取)。买受人凭拍卖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福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八、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买受人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买受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拍卖机构送达的《非买受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买受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买受人送达的《买受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九、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宁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进入(返回)宁都人员管理的紧急的通知》(宁新冠指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竞买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每个竞买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竞买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十、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买前。
十一、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李先生 173*****297
2、拍卖公司:黄女士 131*****799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com)、中国拍卖协会网、赣州拍卖网、宁都县电视台。
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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