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平和县秀峰乡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秀峰乡防洪堤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及福建省财政厅文件以闽水建设【2012】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秀峰乡防洪堤工程;
2.2建设地点:平和县秀峰乡;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北支流1318.723m河段拓宽,护底及两岸2479.697m堤防建设;南支流714.382m河段护底及两岸堤防建设,清淤南支流河道426m;清淤清障总量4.88万立方米;设置两岸8个排水出口。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7项目经理必须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9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 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 客运中心站南侧) 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提交的时间:201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6.3.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398
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黄、小卢
电 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考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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