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天宝镇杨庄村等10村(天宝一村、苏家庄、颜前村、颜后村)土地整治项目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徂汶景区天宝镇杨庄村等10村(天宝一村、苏家庄、颜前村、颜后村)土地整治项目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徂汶景区天宝镇杨庄村等10村(天宝一村、苏家庄、颜前村、颜后村)土地整治项目选择项目实施单位
二、采购项目编号: SDHY2020-10-02-15
A | 选择项目实施单位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投资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逾期不候。(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30至2020年11月23日14:00
2、地点:山东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时间: 2020年11月23 日14:00
2、地点:山东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采购人:泰安市鑫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化马湾乡彩山水库管理所办公楼
2、代理机构: 山东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花园洲沿街泮河西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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