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乡镇文化综合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尼木县乡镇文化综合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尼木县乡镇文化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乡镇文化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拉发改项管【2012】14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一个标段:
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总建筑面积2853.72㎡,其中:塔荣镇、麻江乡、普松乡、卡如乡、尼木乡、续迈乡、帕古乡、吞巴乡,内容包括多功能厅(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共享服务室、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机战用房及围墙等附属设施。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尼木县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2 年10月25日至 2012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10:00—12:30至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前往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原综合执法局、当热中路23号)院内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资质证书;
4.4、《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下午15:30,文件递交至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尼木县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巴尔库路西侧天海德康鑫居9-2-1F1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189*****136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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