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招标公告
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招标公告
依据英山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2020】1767号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英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经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项目登记编码为YSCG-********-***,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
1.2项目采购预算:83万元。
1.3采购内容: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电子案卷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交货期(含安装工期):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6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2.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各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查询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若有则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以上网站注册的中小企业须除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还需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chinays.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企业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栏目完成注册,用帐号密码登录并选择该项目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18时00分。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6日15时0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三楼);
5.3递交人应当携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查验);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chinays.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英山县公安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
联系人:吴勇 联系电话:****-*******
7.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 系 人:邹丽娜电 话****-*******
采购人: 英山县公安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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