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H-RKZCG-*******-1
项目名称:采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设备二次
采购需求:采购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备用发电机组、肺功能仪、监护仪、呼吸机、心肺复苏仪、空气消毒机等设备(详见项目采购清单)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从2020年度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中列支,已落实
预算金额: 130.147万元
最高限价:127.45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后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公章;并点击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如以个人身份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0年12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桑珠孜区
联系方式:18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雅喜阳光小区南47栋8号
联系方式:187*****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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