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大楼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大楼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大楼弱电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0635-1205N239、ZMD2012-160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负责的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病房大楼弱电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驻马店市雪松路与驿城大道交叉口东北 ;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结构层数框架九层,地下一层。
2.2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资金情况 已落实 。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范围: 安防监控系统、护士及医师呼叫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楼控系统、门禁系统、LED、电子巡更系统、中心机房、广播系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外省及外市企业还需具有以下手续:①外省施工企业需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且具有进驻备案手续;②省内市外施工企业需到驻市住建局办理进驻备案手续。(注:备案手续②如报名时不具备也可在开标前办理,开标时查验备案手续原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2012 年 11 月 2 日17:30时(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建设咨询台(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
报名联系人:王咏谊 联系电话:****-*******
4.3报名需携带有关证件(证明):
1、原件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从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相应证明。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
名 称: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到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账后,持到账凭证复印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8室综合部开收据。退还时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108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雪松路与驿城大道交叉口东北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高先生、杨女士
电 话: 138*****886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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