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山新苑二次装修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盖山新苑二次装修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盖山新苑二次装修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FZXQSY-*******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盖山新苑二次装修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为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谈判范围及要求
本采购项目为盖山新苑二次装修垃圾清运项目,谈判范围为盖山新苑的业主在二次装修时产生的装修垃圾清运,具体以业主实际装修情况为准,费用按二次装修户数结算,共有462户业主,具体装修面积、户数、限价、服务质量标准及期限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盖山新苑地址:仓山南二环路与南台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高盖山公园东北侧。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343800元,按下列方法计算:
(1)盖山新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二装垃圾清运费最高限价为700元/户;面积大于等于90平方米的,二装垃圾清运费最高限价为800元/户,垃圾清运费包含垃圾清运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计算过程:258户×700元+204户×800元=343800元。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二次装修面积 | 户数 | 最高限价 | 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期限 | 谈判保证金 |
1 | 盖山新苑 | 小于90㎡ | 258户 | 700元/户 | 符合《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暂行)规定 | 两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 3000元 |
大于等于90㎡ | 204户 | 800元/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述服务。
3.2 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格证。
3.3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标代理部本项目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通知、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等均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7.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
采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2层
电 话:****-********
联系人:汤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08号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忠明、黄如琪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鑫桥实业有限公司
帐 号:1171 0010 0100 0686 31
(供应商需在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ZXQSY-*******谈判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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