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7北京时间1400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484号

2、财政计划编号:丹政采分散(2020)063

3、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5、采购主要内容:为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电子数据勘验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明细

具体规格、型号及参数

数量

电子数据多路多核取证系统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电子数据恢复软件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互联网远程取证软件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计算机勘验软件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多通道硬盘复制系统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便携式计算机取证设备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网络存储工作站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手机信号屏蔽箱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实验室专用吸尘器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实验室专用净化器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实验室专用路由器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交换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服务器机柜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多功能物证翻拍仪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实验室专用显示屏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

实验室专用勘验主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

便携式移动工作站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

检材存储柜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数码相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打印机、扫描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复印机、装订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UPS不间断电源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物证带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00

专网缓存存储服务器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6、采购预算:154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磋商。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0、合同履行期限:硬件质保二年,软件免费升级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原厂免费维保期大于二年,以原厂免费质保期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公告中的附件);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5、中小企业申明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177

联系人:蒋工联系方式:159*****491

注:(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接受微信、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本项目采用资质及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3:3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

联系人:於主任 电话:0511--********

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号102室

联系方式:137*****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朱工 电话:137*****177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分析 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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