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委托,就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JZC-2012H17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njzc.gov.cn免费下载,OFFICE请用2003以上版本。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11-19 9:1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11-19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区)一楼1235号房间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11-19 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区)一楼1235号房间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卞庆丰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编制:陆樱
编制人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顾澄珊
接收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区)二楼2252号房间
邮政编码:210019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八、备注: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njzc.gov.cn ,OFFICE请用2003以上版本。在投标截止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JZC—2012H174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1、项目编号:NJZC—2012H1742、项目内容: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管理员(含)以上上岗证;(3)本项目秩序维护主管及秩序维护员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证书。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9:00(过时不候),到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参加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投标。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5—********,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会员供应商免交,但应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原件。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投标开始时间:2012年11月19日9: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9日9:30。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B区1235号房间,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卞庆丰联系电话:***-********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招标文件编制:陆樱联系电话:025—68505912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顾澄珊联系电话:025—68505922联系传真:***-********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52房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招标项目相关服务。3、政策功能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我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 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上一年度审验报告(复印件);(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期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投标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0.3 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0.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项目的技术说明;(2)实施方案;(3)服务承诺;(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南京市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险)、物业管理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服装(工作服、工号牌)、教育培训、身体检查、保修、通讯、安全保卫、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用于物业服务的劳动用品、清洁用品、用具、耗材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费用,报价中考虑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由供应商承担。11.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第一年合同期内,即使遇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如果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续签合同时,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采购人将补足报价时人员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测算的社会保障资金差额部分。11.4 下列项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此次采购的报价中:(1)安保监控、消防、自动门、中央空调、配电房、生活水泵及电梯系统的年度大型维保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材料费费用。(2)报警器具、监控器的维修保养费用及消防器材的更换费用。(3)用于物业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等。(4)院落及办公室绿化租摆费用。(5)公共照明光源摊销,由采购人另行配置,中标供应商领用。(6)会务接待耗材费用等(如鲜花、水果、茶水、横幅、水牌等等)。(7)大楼内的地毯清洗、桌椅打蜡、地面打蜡,公共区域大理石等石材保养等按实际产生费用,不在采购范围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11.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3.3 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14、投标有效期14.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7.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19、其他19.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0、联合投标20.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0.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20.3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中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中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0.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1、诚实信用2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1.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四、开标、评标与定标22、开标22.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中心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3、评标23.1 评标组织23.1.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3.2 评标程序23.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服务技术标准,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同一个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3.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2.6款执行。23.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3 评标方法和标准23.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3.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及其分值是:价格、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23.3.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4、确定中标供应商24.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2.6款执行。24.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4.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4.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4.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4.7 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8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2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6.1 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6.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8、质疑28.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28.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8.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8.5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6 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9、投诉29.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2.1服务(一)服务设想周到全面,服务起点高,定位明确,针对性强,在服务于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等方面,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的新颖思路的得4分(含)-5分(含)。(二)服务设想涵盖了所有的招标项目,定位明确,针对性强的得3分(含)-4分(不含)。(三)服务设想比较全面但没有针对性的得2分。(四)服务设想不明确、不合理的不得分。52.2(一)岗位设置合理,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的得3分(含)-5分(含)。(二)岗位设置齐全,有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各类规章制度健全,有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得2分(含)-3分(不含)。(三)岗位设置不齐全或不合理,或无部门职责,或无工作流程的描述,或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不科学、不可行的不得分。52.3(一)保洁、保安、会务、工程维修的实施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标准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的特色举措得4分(含)-5分(含)。(二)保洁、保安、会务、工程维修的实施方案齐全,质量标准合理具体,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含)-4分(不含)。(三)保洁、保安、会务、工程维修的实施方案不全面、不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弱的得2分(含)-3分(不含)。(四)保洁、保安、会务、工程维修的实施方案不全面、不具体,或无可操作性,或无质量标准,或不符合或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得分。52.4(一)物业办公、清洁保洁、员工服装、易耗品等设备、机具、用具分列完整详细合理,规格档次高,测算分摊合理合规的得3分(含)-5分(含)。(二)物业办公、清洁保洁、员工服装、易耗品等设备、机具、用具分列完整,测算分摊合理合规的得2分(含)-3分(不含)。(三)物业办公、清洁保洁、员工服装、易耗品等设备、机具、用具分列缺项,所列设备无法满足物业服务的要求,测算分摊不合理、不合规的不得分。52.5(一)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高压电工、低压电工、消防、空调、弱电六类岗位专业人员上岗证书的得10分。(二)未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高压电工、低压电工、消防、空调、弱电六类岗位专业人员上岗证书,少一类证书在10分的基础上扣2分。102.6(一)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合理合规,所列各项服务成本、测算依据及拟用各种耗材的品质、耗量、价格等详细、准确的得3分(含)-5分(含)。(二)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符合规定,各项服务成本、测算依据及拟用各种耗材的品质、耗量、价格等有明细的得1分(含)-3分(不含)。(三)没有列出各项服务成本、测算依据及拟用各种耗材的品质、耗量、价格等,或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不准确、不合理、不合规的不得分。52.7(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物业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4分(含)-6分(含)。(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比较完备、健全的得3分(含)-4分(不含)。(三)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不得分。62.8(一)有完备的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有完善档案移交步骤的得3分(含)-4分(含)。(二)有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有档案移交步骤的得2分(含)-3分(不含)。(三)没有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建立、收集、保存、移交等流程不健全,没有档案移交步骤的不得分。43业绩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自2010年(含)以来承接过500张(含)以上床位的三级甲等医院物业服务,并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过护工管理服务的业绩评分,每一个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多6分(合同应当反映出业绩的相关信息)。64财务状况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上一年度审验报告评分,最优的得满分,其他酌情评分。15.1信誉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得2分。25.2投标人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得2分。25.3投标人通过IS0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得2分。25.4投标人曾获国家级(含)优秀(示范)奖,且获奖项目仍在管的,每个得2分。投标人曾获省级优秀(示范)奖,且获奖项目仍在管的,每个得1分。投标人曾获市级优秀(示范)奖,且获奖项目仍在管的,每个得0.5分。注:获奖项目为非住宅,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最多得6分。65.5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以上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36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最优的得满分,其他酌情评分。3说明:1、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中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为依据。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一、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二、服务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三、服务时间:暂定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28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中止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同,但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中标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如出现试用期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不再另行招标。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四、服务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服务费的结算:由采购人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支付上季度费用。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578㎡,其中1号楼16,536㎡,2号楼2,392㎡,辅楼650㎡。露天车位35个,地下车库车位40个(本院职工专用车位),手术室1个,值班室12个,会议室4个,卫生间22个,消毒室1个,开水间11个,垂直电梯6台、扶梯4台(西子奥的斯),中央空调(约克),配电房变压器2台,燃气热水锅炉及太阳能辅助设施一套,生活水泵3台,排污水泵8台,消防水泵4台。七、服务范围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2号楼(行政楼)一览表楼层病区序号科室名称5F行政用房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接待室、会议室4F行政用房财务科、会计室、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3F功能用房内窥镜室、病理科、总值班室2F内分泌科病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男、女洗手间。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1号楼门诊科室一览表楼层病区序号科室名称9F老年科病区(干部病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8F老年科病区(干部病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7F外科(骨科)病区病房、换药室、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6F内科病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5F内科病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污物处置室、护士值班室、男、女洗手间。5F血透中心、信息科、病案室、多功能厅、慢病管理科4F门 诊体检中心、物理诊断科(B超室、心功能室)、手术室、病区药房、男、女洗手间。3F门 诊康复科、检验科、特约门诊、口腔科、眼科、供应室、男、女洗手间2F门诊部门诊部办公室、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中医科、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肠道门诊、妇科、输液室、注射室、观察室、值班房、男、女洗手间。1F急诊室ICU、急诊挂号收费、急诊室、抢救室、氧气房、门诊收费处、门诊药房、男、女洗手间。-1F功能区域放射科、药库、总务科库房、地下停车场、水泵房辅楼1、楼外租。2、楼物业办公室、护士值班休息室、活动室。3、楼医院职工男、女宿舍。八、服务内容(一)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服务内容1、负责全院的办公区、病房等秩序维护工作;2、负责院内车辆停放秩序及收费;3、负责监控系统的运行;4、负责出门可疑物品的检查;5、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6、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办公区内无火灾,无治安及刑事事故,无安全隐患发生;7、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服从院方总值班的调动等)。(二)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保洁服务内容1、院内所有病房、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2、病房及办公场所的地面、墙面、各种灯具卫生洁具的日常清洁保养;3、院内及周边广场绿地的日常清洁,垃圾收集;4、门诊、病房及办公区域玻璃要定期擦洗(含3米以下的外墙清洗);5、服从病区护士长的安排,做一些辅医工作;6、制定办公区域消杀制度,定期灭除害虫;7、卫生间要定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异味;8、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要严格区分,医疗垃圾的收集和放到医疗垃圾暂存地;9、做好洗衣房的相关工作;10、电梯的清洁管理工作;11、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2、主要院领导的办公室及简单的会议服务保洁服务等。(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程服务内容1、负责采购人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和设施的正常运转;2、定期对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空调机的正常运行进行巡查,积极配合以上各系统维保单位的维护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其的年检工作;3、设备台帐、图纸档案、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完整,保证运行正常;污水系统的维护、清理等;4、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九、每日服务时间(一)门诊大楼1—4层:7:30—17:30(二)急诊室:24小时(三)病房楼:6:30—17:30(含办公区域)(四)手术室:7:30—19:30注:以上服务时间只提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医院实际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一)本项目配备人员:主任:1人保洁部:40人秩序维护部:15人工程维修部:7人总计:63人本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3人。(二)配备人员具体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医院的整体形像,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一定文化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具体要求如下:1、服务中心主任:1人。55岁以下,有3年医院项目经理管理经验(需医院出具证明函)。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医院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考核物管工作人员的绩效,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人员配置要求从事本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1)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2)能够虚心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3)积极配合采购人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4)能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向采购人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5)经理有3年以上经理任职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管理服务工作;(6)响应性文件中需提供物业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如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7)供应商如成交,未经采购人批准,物业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2、秩序维护主管、工程维修主管、保洁主管各1人。秩序维护主管工作职责:在项目服务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所管区域的治安、消防、交通、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保洁主管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安排,做好每日巡查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程维修主管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工程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安排,做好每日巡查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秩序维护员:14人,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保洁员: 39 人,年龄18-55周岁,熟习掌握相关的岗位技能并具一定文化程度;维修人员:6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作业证书。十一、物业服务质量要求(一)室内、外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不少于40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备注门诊楼(1-4层)保证各部门各部位清洁、卫生、整齐。地面、墙面、扶梯、窗户、扶栏、屋顶、卫生洁具干净、无污物、无异味。室内有地板、大理石等需要特殊养护的材质需定期打蜡,抛光等保养。病房楼(5-9层)保证各部门各部位清洁、卫生、整齐。地面、墙面、电梯、窗户、扶栏、屋顶、卫生洁具干净、无污物、无异味。洗衣房确保在院病员服装更换的需要;根据季节变化,满足在院病员的被褥更换要求,员工工作服的清洗工作。清洗干净,定时消毒,晾晒、叠放整齐。视季节,做好全院病员被褥的收、送、洗、晒等工作,做到随脏随换。全院所属室外环境确保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所属范围内的草坪、路面等杂物、垃圾的收集清理。中夜班辅医清洁卫生,随叫随到。随时保持管辖范围的卫生,辅助院方工作人员拿化验单、送药等。医疗垃圾收集严格按医疗垃圾的收集规定操作。由专人收集医疗垃圾并送到指定地点,不得把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电梯工为患者及需要帮助的人员服务及引导。保持电梯轿厢内干净整洁,定期消毒,为需要帮助的人员开关电梯,如电梯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场保证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场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地面干净无污物1、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为全院、为社会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2、工作期间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统一着装上岗,配戴工号牌,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杜绝违章及酒后作业,严禁焚烧垃圾、树叶及易燃物;3、坚持按标准、按要求对所属室内的各部位进行拖、擦、洗、刷、消毒,包干区内必须做到上、下午至少各清洁一次,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烟头、无异物,墙面无灰尘,无斑迹,门窗、屋顶无蜘蛛网、无斑迹、无灰尘、台面、面盆、洁具无污迹、纸屑、烟头、无积垢,电梯轿箱内干净、卫生;4、坚持按要求、标准对所属室外的环境进行清扫、拖运,遇有杂物及时清理,确保道路广场、草坪等的整洁;5、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和防火工作,爱护公物、花木,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二)秩序维护工作质量要求(不少于15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秩序维护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维持医院的正常秩序。做好车辆的收费工作,维持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协助院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及医患纠纷;做好病区探视人员的管理;礼貌待人,做好院内流动治安工作。1、忠于职守。要本着为采购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和秩序维护常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医院秩序,认真负责的做好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做好采购人人员、财产安全的防范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2、当班秩序维护人员须在值班室外观察人员、车辆进出院大门的情况。3、严格对往来人员、车辆的管理:(1)熟认本院职工,熟悉院公用车辆、职工车辆,进出院时及时放行。(2)做好进出停车场车辆的收费工作。(3)维持停车场车辆的停放秩序。4、认真巡视院区,排除事故隐患。每日巡视院区不得少于两次,巡视期间如发现本院病房楼、办公楼等外部设施已经损坏,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修,确保不因门窗和外部设施的损坏导致人员伤害、失窃等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院办公室报告。5、坚守岗位。必须确保门岗24小时有人在班,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6、着装整洁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爱岗敬业。7、做好门岗室内及卫生包干区(大门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8、遇紧急、突发事件白班时段向院办公室报告,夜班向院总值班报告。9、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突击性工作任务。(三)工程日常维护质量要求1、日常维护(不少于7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备注用电系统的维护保证用电系统的安全有效使用。做好用电系统的日常维护,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理。给排水系统的维护保证给排水系统的有效安全使用。做好给排水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理。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锅炉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行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需维保单位维修则应及时联系并积极配合。污水系统的维护及污水处理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并保证污水系统正常使用。做好污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时疏通下水道、排水管、化粪池等。化粪池清淘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由采购人支付。零星维修经常进行巡查,如房屋结构屋顶、门、窗、路面、水、电等。出现问题能随叫随到,小问题能及时排除解决,大的问题能在限期时间解决。水、电、瓦、木工对隐患部位应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能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一些日常性工作。2、维修人员工作要求:(1)员工要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员工要求统一服装,佩戴工号牌,持有效操作上岗证,正常上班时间现场有管理人员;(3)严格执行各项计划和质量标准;(4)认真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3、质量标准:(1)立足本职,面向全院,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认真贯彻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2)态度和蔼,热情服务,坚持每日巡视各部门至少一次,接报修通知5分钟内到现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理。(3)确保全院水电正常、合格、安全供应,如遇停电,十分钟内应保证发电供应,停水2小时内必须恢复(市政管网等特殊原因除外)。(4)认真做好各项维修耗材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各种登记应按质量认证标准进行。(5)坚持每天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并按规定配置相应消毒剂量,确保污水排放合格。4、工作制度:(1)维修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全院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酒后作业。(2)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3)职工满意率调查必须达到95%以上。(4)职工年有效投诉不得超过3次。5、维修人员(水、电工)工作程序及工作量:A、负责全院的生活用水:(1)净化水的加配药每日三次,做好相关记录;(2)净化水排污;(3)污水排水并做好记录;(4)负责全院各部门用水质量和数量;(5)月抄水、电表一次;(6)每月定期清洗各部门开水炉一次并做好记录。B、负责污水处理:(1)开、关排气泵;(2)开、关抽水泵;(3)根据排水量适时加药并做好记录,保证污水排放合格。C、负责全院应急用水:启、关应急水泵;D、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包干环境卫生,认真做好净化、污水运行、加药记录。E、负责全院用电并确保用电安全:(1)24小时负责全院各部门用电需求;(2)定时开、关路灯;(3)每月至少一次检测漏电保护装置和设备、电线等,确保用电安全;(4)每周启、关发电机一次,确保必要时能够及时发电;(5)做好每日巡查记录。F、负责中央空调的日常运行:(1)中央空调锅炉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行;(2)空气净化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G、负责全院各部门维修:(1)负责全院门、窗、桌、椅、橱、洁具等维修;(2)负责全院内线电话及有线电视线路维修;(3)负责全院用电、用水设备的维修;(4)每天至少巡视各部门一次,及时维修并做好物资消耗记录,做到日清月结。H、消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设备,履行防火职责,确保消防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并认真做好记录。I、做好临时突击性工作。十二、物业服务目标(一)投标人根据标的范围和内容,逐条分别确定拟达到的服务质量、目标及服务响应时间,具体内容和量化指标由投标人按项目自行编制。(二)具体分项指标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2、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100%;3、有效投诉办结率99%以上;4、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效率高,参观秩序良好,能及时反馈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5、服务及时、到位,以人为本,凸显人性化服务,服务态度好;6、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丰富,队伍年轻有青春活力,亲和力;7、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发生。十三、从业人员要求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其中:(一)保洁人员年龄18-55周岁,熟习掌握相关的岗位技能并具一定文化程度。(二)秩序维护人员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壮,有责任心,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保持良好上岗仪态,做到文明礼貌值勤,能够较快熟悉人员及办公环境,值班人员上岗时必须遵守“五不”,即不喝酒、不抽烟、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工程维修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作业证书,初中(含)以上文凭(或相当学历),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能够较快熟悉本项目的设备情况。十四、服务管理工作设计(一)服务管理工作目标定位实施方案。(二)各项目岗位职责制度与考核方法。(三)工作秩序。(四)进退场交接方案。(五)应急措施。(六)其它。十五、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一)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二)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特别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三)投标人能承诺安全责任,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物品失窃等,违约承担相应责任。十六、其他要求(一)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 京 市 财 政 局监制 合同编号:NJZC—2012H174政府采购计划号:宁财购(2012)659号0336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物业服务。服务期限:暂定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28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如出现试用期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不再另行招标。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一、项目座落位置: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一、本合同项下壹年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NJZC-2012H174号的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二、中标通知书;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四)审定乙方撰写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五)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七)在管理公司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管理办公用房一间(约M2),提供给入住企业使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八)提供乙方进行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更新;(九)协助乙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二)定期向甲方公布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三)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四)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服务费的问题;(六)建立、保存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七)按本合同第九条第1、2款规定,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八)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九)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二)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五)因甲方或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七)因甲方或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八)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九)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 质量保证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二、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三、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招标文件”。四、其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三、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四、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 款项支付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三、付款方式: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四、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五、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三、本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管理企业接管本项目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管理服务,过渡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二、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编制:陆樱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顾澄珊日期: 年月日 第六章 附件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NJZC—2012H174(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NJZC-2012H174(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12H174分包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是 否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1、在“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2、《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附件四:分项报价及费用测算表格式分项报价及费用测算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分项小计(元/年)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小计(元)1员工工资及福利(1)管理人员工资(2)保洁人员工资(3)安保人员工资(4)工程(水、电工)人员工资(5)其他人员工资(6)员工福利(7)加班工资2法定计提的费用(1)养老保险(2)医疗统筹(3)失业(4)工伤(5)生育(6)住房公积金(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基金3行政办公费(1)办公用品费(2)交通费(3)房租(4)水电费(5)取暖费(6)通讯费(7)书报费(8)员工服装、标识等费用4管理费分摊5卫生清洁材料费(1)购置工具费(2)消杀防疫费(3)化粪池清理费(4)管理疏通费(5)清洁用品费6安保器械装备费7绿化养护费(1)工具购置费(2)用水费(3)购苗费(4)农药化肥费8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养护费用9固定资产折旧费10公众责任险11合理利润12税金13其他支出……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投标人名称:(盖章)附件五: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表格式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NJZC-2012H174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盖章)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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