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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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CGQ202082

采购人: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盖章)

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
目录

********">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10

********">第四章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 18

********">一、资格性审查表 18

********">二、符合性审查表 20

********">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21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21

********">一、总则 21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22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23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26

********">五、谈判与评审 27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0

********">七、质疑与投诉 31

********">第六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32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 36

********">商务技术标格式 36

********">一、投标函 37

********">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38

二、服务/施工要求响应情况表(仅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填写)39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均需填写) 40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41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41

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44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45

八、联合体协议 46

价格标格式 47

一、开标一览表 48

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49

二、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填写) 50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 51

四、最后承诺报价表 52


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GQ202082

项目名称: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预算总价:17万元,其中:一包:10万元;二包:7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一包:1台便携式血气生化分析仪的采购、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

二包:便携式12道心电图机1台、转运专用监护仪1台,包含采购、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谈判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时需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装订进标书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处领取谈判文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5.投标保证金

(1)金额:免收。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

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谈判,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

账号: /

开户银行:/

6.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徽州区永佳大道592号

联系方式:0559-3511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方式:0559-35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559-351388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预算金额:预算总价:17万元,其中:一包:10万元;二包:7万元。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

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4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5

采购有效期:谈判开始后60天

6

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谈判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时需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装订进标书内)。

7

货物进口产品要求:

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8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

9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

10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1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商务技术标 正本1份,副本2份

价格标 正本1份,副本2份

12

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

详见第五章“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3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4

供应商是否需要到谈判现场:

√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谈判开启前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徽州区永佳大道455号三楼)标书受理处进行签到后准时参加谈判(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1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16

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和本文件第四章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交易网站。

18

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告知:谈判小组现场询标并经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19

投标保证金:

金额:免收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5、投标保证金”

20

成交人个数:每个包1个

21

是否允许成交人分包履行合同:

□ 是,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否

22

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专家评审费一包1000元;二包1000元(不含税)、代理费一包2000元;二包1000元。

23

公告公示媒介:

(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010/t20201021_15273216.htm(2)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huizhouqu.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1839609.html

24

否决性(无效响应)条款汇总

1、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4;

2、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或价格标评审不通过的(详见第四章及第五章“五、谈判与评审”);

3、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13.2、14.1、15.2、15.3、16.1、19.5条。

25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 √适用 □不适用(固定报价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选)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做好黄山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发改公管〔2019〕5号)有关规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大型企业。

3、本项目若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则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在此处明确,建议取整的价格扣除。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吿。 如有虚假,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货物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详细参数

数量

单位

1

便携式血气生化分析仪

★1.机器要求:便携式血气生化分析仪,携带方便。便于救护车上使用.采用干式电化学法;

2.配套试剂要求:血气生化测试卡;

3.加样方式要求:注射器或毛细管插入生化测试卡

4.工作模式要求:采取动脉血于注射器或毛细管内并插入测试卡,将试剂卡插入仪器内,样本自动流入卡内,并于仪器内进行测试

5.测试速率要求:≧20个测试/小时

6.检测通道要求:单个独立检测通道

7.检测项目要求:一张卡可同时检测:PH,PCO2,PO2,Na,K,Cl,Ca,Glu,HCT,Lac

8.计算参数要求:计算项目:cH+,HCO3-atd,HCO3-std,BE(ecf),BE(B),BB(B),ctCO2,sO2(est),Ca++(7.4),AnGap等, 测试+计算项目≥34项

9.样本量需求:样本量:≤80μl

10.样本类型要求:可适用于动脉血、静脉血、毛细血管血等≥3种样本类型

11.定标要求:具有定标功能,能用专用定标液进行定标

12.测量时间要求:从进样到出结果不超过70秒

13.显示系统要求:≧8寸全触摸彩屏

14.软件系统要求:自带Linux操作系统下的测试控制管理软件,可使用虚拟键盘

15.数据管理要求:最多可存储结果数据≧50000条,可智能选择结果查询时间区间进行结果管理

16.扫描系统要求:内置激光扫描器,可扫描测试卡铝塑袋上的一维条码

17.打印系统要求:可外接USB扫描仪,打印机

18.通讯硬件接口:USB接口、串口DB9、以太网络接口

19.通讯支持:支持LIS连接、电脑连接、外置扫描仪连接、外置打印机连接

20.电源输入接口:3P电源端口

21.电源要求:仪器附带可充电电池,待机时间≥8小时,连续测试≥50个样本

22.尺寸:≦302×226×180mm (长×宽×高)

23.重量:≦4.5kg

24.机器操作环境温度:10℃-31℃

25.机器操作相对环境湿度:25%-80%

26.机器储存温度范围要求:20℃-60℃

27.机器储存相对环境湿度:25%-93%

28.血气生化试剂卡要求:包装为25T/盒

★29.生化试剂卡存储温度和保存时间:4-30℃,保存时间≧9个月 ★30.辅助诊断软件功能要求:仪器可自动生成酸碱平衡图辅助临床判断

★31.质保期:主机质保≥2年

★32.其它要求:免费赠送25人份配套试剂一盒

1

其它要求:

★1、提供设备正常运转须配备的耗材清单及其报价。(注:提供清单及其报价装订进标书内,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产品中标后,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易损零部件及备件清单、维修密码等。

3、中标后,提供操作规程(包含WORD电子版),厂家提供规范的操作维护培训。

4、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运行维护、质量保证、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的完整报价,请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力自行测算,合理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风险,中标后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费用增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备注:参数中标注“★”的条款必须满足;未标“★”的条款不可偏离五项,超过五项作无效标处理。

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详细参数

数量

单位

1

便携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1.主要功能:静息12导联同步采集心电图、二阶梯、运动后、RR间期检查。

2. 输入保护:标配导联线内附除颤保护电路。

3.输入阻抗:≥50MΩ。

4. 时间常数:≥3.2秒。

5. 滤波器:低通滤波、肌电滤波、交流滤波、基线抑制滤波。

6. 电极噪声标记:双模式(屏幕,报告)提示,点划线热敏标记打印。

★7.显示方式:≥7"彩色液晶显示,倾斜角设计;同屏12导联显示。

8. 显示内容:心电波形、心率、导联名称、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日期、患者信息、测量信息、工作模式、标记。

★9. 打印机:内置热线阵打印;可记录3, 3+1, 6道。可在无网格纸上打印网格;记录纸用完后自动停止走纸并报警。

★10. 冻结记录:支持3分钟波形冻结记录模式。

11. 打印数据:日期和时间、走纸速度、灵敏度、导联名称、滤波器、患者信息(ID号码、年龄、性别)、计时标记、事件标记、心电波形、分析报告等。

12. 操作模式:可自动或手动,自动操作时支持实时或回顾记录。

★13. 测量分析:具备性别年龄特异性算法。具备当标准12导联同步采集完成时,无须额外增加导联即可获得18导联心电波形全息ST电压图。

14. 自动测量参数:包括心率、PR间期、QT/QTc、P/QRS/T电轴、RV5/SV1电压等。

15.自动分析结果:5大类判断意见,200种以上分析结论。两版本明尼苏达码表示。

16. 网络:标配LAN有线网络接口,支持USB方式wifi网络连接。

17.存储:内置心电图存储,扩展支持SD卡存储。

18. 心律失常检测:具备心律失常检测并自动延长记录的功能。

★19. 主机一体化便携式把手,重量≤2.5Kg。全键盘设计,支持中文拼音输入。

20.交流:100-240±10%。直流:可充电电池,充满电可连续工作60分钟以上。

★21.质保期:主机质保≥2年。

★22.所投机型须为该品牌2017年以来新机型。

1

2

转运专用监护仪

★1.须为转运专用监护仪。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

2.工作大气压力57.0 ~107.4 kPa,满足高原地区的使用。

3.转运监护仪,满足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通过相关转运标准。

★4.≥5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小巧便携,锂电池供电时间≥5小时。

5.IP44防尘防水,易清洁和适用医院内外不同临床救治环境。

6.坚固耐用,抗1.2米6面跌落,满足转运过程中的复杂临床救治环境。

7.内置DC电源接口,可以进行车载充电。

8.支持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和2通道体温,可选配呼末二氧化碳、双通道有创压,支持无创血流动力学picco监测。

9.转运监护仪支持插入床旁监护仪插槽作为参数模块使用,即插即用。

10.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 ,同步分析至少2通道心电波形,能够良好抗干扰。

11.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 – 300 bpm,小儿/新生儿15 - 350 bpm。

12.提供25种心律失常事件的分析。

13.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

★14.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

15.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16.提供双通道体温测量,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

★17.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无创血压测量模式。

18.120小时 (分辨率1分钟)趋势表、趋势图回顾。

19.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0.1000条NIBP测量结果回顾。

21.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全息波形至少能存储所有测量值,以及至少3道波形。

1

其它要求:

★1、投标时须提供彩页,提供设备正常运转须配备的耗材清单及其报价。(注:提供清单及其报价装订进标书内,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产品中标后,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易损零部件及备件清单、维修密码等。

3、中标后,提供操作规程(包含WORD电子版),厂家提供规范的操作维护培训。

4、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运行维护、质量保证、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的完整报价,请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力自行测算,合理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风险,中标后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费用增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备注:参数中标注“★”的条款必须满足;未标“★”的条款不可偏离五项,超过五项作无效标处理。

二、商务要求(两包通用)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合同签订地点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

供货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3

货物包装运输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

货物质保期

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二年。

5

货物售后服务

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

验收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7

付款

付款人: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付款方式: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谈判文件的其他部分涉及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和要求均以此为准。


第四章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身份证明资料

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需将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进标书中。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盖章齐全的联合体协议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

4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书需落款联合体

5

标书规范性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和签署)

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体协议有特别规定外,响应文件涉及签署、盖章的均以牵头人签署、盖章为准(联合体协议除外)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体协议有特别规定外,以牵头人交纳为准

7

投标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9

资格要求

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项第(3)点要求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响应

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进行评审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进行评审


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黄山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适用本文件。

1.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文件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文件提及法定代表人的,若供应商为其他非法人组织即指其经营者或负责人,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即指其本人。

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谈判及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谈判文件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0、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10.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第四章 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网站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谈判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材料),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本谈判文件(对谈判公告内容的质疑属对谈判文件的质疑)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12.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谈判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若涉及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需要向所有潜在供应商明确的,答复给质疑人的同时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程序进行公布。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3、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3.1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两部分组成。

13.2商务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不含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函格式、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资格证明文件等。

13.2.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价格标包括下列内容: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4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5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谈判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谈判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若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其上级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5.3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5.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依据《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有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的项目,反映人以及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待问题处理完后予以退还;对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在调查处理期间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办理。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的供应商,反映人以及成交候选人需在保函有效期截止前,由担保单位将电子投标保函转成现金转入指定的账号。

15.5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供应商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5.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或放弃成交人候选资格的;

15.6.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6.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谈判有效期

16.1谈判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

16.3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谈判响应文件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8.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胶装装订、分开密封和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并按18.2条的规定载明信息。商务技术标不得体现任何与本项目报价相关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8.2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或“价格标”字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8.3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谈判响应文件,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8.4所投项目若只有一个包的,本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包装袋上填写的包号将不作要求。

19、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19.2供应商提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开始后不予退还。

19.4采购单位收到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19.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

19.5.2未按本文件18.1、18.2、18.3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

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0.2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1、联合体参加谈判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谈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谈判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谈判与评审

22、谈判

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采购人代表除外);

(5)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6)参与项目前期论证等活动的;

(7)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情形。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谈判小组将首先对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详见本文件第四章),了解其与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评审未通过的,按无效处理。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

22.4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响应文件已出具的,无需重复提供)。
  22.5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标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应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也未书面表明退出谈判的:若谈判过程中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首次报价(即价格标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若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则默认供应商退出谈判。

23、评审

23.1谈判小组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到后,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有效性进行评审。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3.2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需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23.3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4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过高或者过低),有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或商品质量及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组有权拒绝其报价,不得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24、异常情况处理

24.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6.2政府采购合同在履行中可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但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6.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7、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 质疑与投诉

28、质疑

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28.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8.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29、投诉

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六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买方:电话:

卖方:电话:

买方经谈判小组的认真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服务的名称、内容、期限等

(按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编制)

二、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等

卖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成交通知书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格在卖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条件

五、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至买方验收。

六、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货物或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 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内容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一)卖方履约期限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
(二)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或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按规定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退还

1、方式:

2、时间:

3、条件: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期限为个月。

十二、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 合同未尽事宜, 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 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 方:卖 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同备案方:

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标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时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谈判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供应商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型号

数量

谈判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填写”中,必须详细地列明产品的所有参数和品牌型号,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二、服务/施工要求响应情况表(仅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填写)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名称):

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所列服务/施工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服务/施工要求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中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

(正偏离/负偏离)

1

2

3


供应商:(盖章)

注:

1、“符合”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致(若全部为符合则偏离表空白不填即可),“正偏离”指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要求供应商需另外明确或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不得以本表中的“符合”代替,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服务/施工要求偏离表中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不寻求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要求为负偏离。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类、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均需填写)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名称):

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所列商务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谈判文件中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

(正偏离/负偏离)

1

2

3


供应商:(盖章)

注:

1、“符合”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致(若全部为符合则偏离表空白不填即可),“正偏离”指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要求供应商需另外明确或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不得以本表中的“符合”代替,否则视同未提供。

4、商务要求偏离表中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不寻求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要求为负偏离。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四)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谈判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参与谈判资格、记入黑名单、取消成交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适用的,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详见价格标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八、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的,不需此件)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可以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在投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四、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如下:(本条非必须项,可删除,但因此导致无法享受促进中小企业政策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标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价格标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一、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二、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仅货物类项目填写)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品牌及型号

制造或服务最终提供商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总价

(元)

备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二、分项报价表(仅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填写)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

序号

品 名

数量和单位

单价

小计

扣除率

可扣除的价格

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中小企业等级

1

2

3

合计

/

/

/

/

/

/

①货物:品名请填写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按实填写;

②工程和服务:请填写拟提供的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和单位无法明确的该列可不填,生产厂家必须是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本企业”,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③本项目若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则本表中的折扣率、可扣除的价格无需填写。

备注:

1、价格扣除的范围以上述《附表》中的范围为准,评委只对上述《附表》进行复核并确认,未列入上述《附表》的,不进行价格扣除;上述《附表》未列任何货物、服务或工程的,视同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

2、示例:

某小型企业投标总价为 400 元,投标产品有A、B、C,但只有A和 B 分别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6%,则上表填写如下: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价

小计

折扣率

可扣除的价格

生产厂家

备注

1

A

1

100

100

6%

6

某生产厂家

小型

2

B

2

100

200

6%

12

某生产厂家

微型

合计

/

/

/

300

/

18

/

/

供应商投标总价为 400 元,评审价格为 400-18=382元。


四、最后承诺报价表

竞争性谈判最后承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说明

供应商全称: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15分钟内依据谈判情况填写(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无需本表)和提交,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表,也未书面表明退出谈判的,则按谈判文件第五章22.7条的规定处理。考虑谈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若无特别说明,则“(第一次报价减去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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