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21285.00
最高限价821285.00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部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到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支付费用),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人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2.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3.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三江大道39号联系人:冯禹顺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18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天华;联系电话:139*****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唐曦;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风丽
电话:156*****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设备 执法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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