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收单业务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收单业务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收单业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YHNMGFH-2020-2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为实现商户拓展和收单业务的快速发展,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小微商户收款设备、二维码扫描器和云喇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份额数量执行完成后合同自动终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731万元(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一 二维码扫描器,预估采购数量12100台,采购估算121万元(含税);
标包二小微商户收款设备,预估采购数量7000台,采购估算245万元(含税);
标包三 云喇叭,预估采购数量36500台,采购估算365万元(含税);
说明:本项目投标人可报名所有标包,可中标所有标包。
1.4标包中标份额划分:
1.当中标人为2个时,份额分配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
2.当中标人为1个时,份额分配为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标包一 | 二维码扫描器 | 100元/台 |
2 | 标包二 | 小微商户收款设备 | 350元/台 |
3 | 标包三 | 云喇叭 | 100元/台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2018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系列销售业绩(标包一 二维码扫描器、标包二 小微商户收款设备、标包三 云喇叭);
2.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体现被授权单位名称、投标产品名称等关键内容);
2.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标书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2号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家庄甲56号
邮编:10007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金凤(负责文件发售)、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80*****125(负责文件发售)、180*****075
邮箱:wangjf.zgtj@chinaccs.cn(负责文件发售)、zhangyue01.zgtj@chinaccs.cn(招标文件澄清等项目具体事宜)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联号:********5014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010050
招标人联系人:武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16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2018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系列销售业绩(标包一 二维码扫描器、标包二 小微商户收款设备、标包三 云喇叭);
2.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体现被授权单位名称、投标产品名称等关键内容);
2.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标书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室2号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家庄甲56号
邮编:10007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金凤(负责文件发售)、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80*****125(负责文件发售)、180*****075
邮箱:wangjf.zgtj@chinaccs.cn(负责文件发售)、zhangyue01.zgtj@chinaccs.cn(招标文件澄清等项目具体事宜)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联号:********5014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010050
招标人联系人:武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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