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CZX-2047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金额为1600万元(2年)

  1.2本项目中标人(入围合作商)数量为5个,中标人与省分行签订不良资产委外催收合同。省分行和各市分行在入围合作商中选取受托机构自行开展催收业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区间费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律师事务所等合伙制企业,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注册资本在1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注: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3投标人的员工数量应不少于50人。

  2.1.4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为准)超过一年及以上。

  2.1.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不良贷款和信用卡催收的从业经验,须提供银行、小贷公司等机构不良贷款和信用卡催收合同的委托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报价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邮储或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4.税务信息表(格式见附件,需提供:a可编辑版本;b加盖公章的扫描件)、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附件,需提供:a可编辑版本;b签字后的扫描件)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账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委外催收”):

  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1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八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百井坊巷87号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八楼808室

  邮 编:310001

  邮 编:310015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 系 人:金册玲、谢涛涛

  电 话:****-********

  电 话:****-********158*****9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 号: /

  账 号:****************03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催收服务 不良资产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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