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仑西路746号市委市政府机关二院棚户区改造(翰林苑)(EPC)招标公告
桃花仑西路746号市委市政府机关二院棚户区改造(翰林苑)(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桃花仑西路746号市委市政府机关二院棚户区改造(翰林苑)项目(EPC)已由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桃花仑西路746号市委市政府机关二院棚户区改造(翰林苑)项目(EPC)
2、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2303.55㎡(93.40亩)。建筑占地面积7415.83㎡,总建筑面积151818.79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8246.23 ㎡,地上建筑面积133572.56㎡,建筑密度11.90%;容积率2.14;绿地率35.0%;停车位86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18个,地下停车位549个;住宅总户数1083户;建筑高度均小于80米。临街综合楼为小于24米的多层建筑。总投资估算为43313万元。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勘察设计阶段)。
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7、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
3.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2.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2.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3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省外企业自行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的承诺书);
3.4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无在建的承诺书);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4.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投标承诺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承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五、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4@qq.com">********14@qq.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电话: ****-*******。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6、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
联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38*****8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银色现代城13栋302室
联 系 人:谢卫雄
电 话:****-*******
邮 箱:********14@qq.com">********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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