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市管高速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二标段(城北、机场高速公路外场子系统)补遗书编号:001
三条市管高速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二标段(城北、机场高速公路外场子系统)补遗书编号:001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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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770,17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条市管高速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 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 二标段(城北、机场高速公路外场子系统)补遗书 编号: 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三条市管高速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二标段(城北、机场高速公路外场子系统)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一、商务卷补遗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调整为:********元( 其中:暂列金额: 313695元,安全生产费: 153628元) ,投标报价表中对应金额做相同调整。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2020年12月2 日 9时 30 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商务卷P4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表”“二 企业信用”中由原内容:
变更为
(四)、招标文件商务卷P10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第600章 外场设备 匝道控制子系统”中由原清单:
变更为
技术卷中对应清单做相同调整。 二、技术卷补遗 (一)、招标文件技术卷P86“第300章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第300章 外场设备 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301 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1(不低于500万像素)”的项目特征中“三、其他”由原内容: “2、出具系统设备送检最新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 959)等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修改为 “2、出具系统设备送检最新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等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3、设备到货后60日内须出具系统设备送检的《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 959)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技术卷中其他内容若与修改特征不一致,以修改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技术卷P88“第300章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第300章 外场设备 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302 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2(不低于800万像素)”的项目特征中“三、其他”由原内容: “2、出具系统设备送检最新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 959)等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修改为 “2、出具系统设备送检最新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等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3、设备到货后60日内须出具系统设备送检的《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 959)最新合格检测报告及有效证明文件。” 技术卷中其他内容若与修改特征不一致,以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20年11月16日 |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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