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工作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工作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92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3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岳麓区大气复合污染研究工作 | 详见附件 | 1 | 项 | ******* | ******* |
详见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4月-2020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 话:****-********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电 话:151*****986 |
地 址: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商住楼921、922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11 月1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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