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医务室用药品一批,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采购量和采购金额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合同签订说明:

(1)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本次项目合同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中标人在该年度合同执行期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及合同规定的,则在该年度合同期满后可按本次项目的招标要求及中标响应继续执行,并重新签署下一年度的供货合同,最长合同期签署不超过三年。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或提供政府官网查询的链接网址,或提供政府官方微信二维码扫描)。

(2)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2、投标人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响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招标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放弃中标资格或不履行中标人义务的,将列入学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原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列入学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有违法所得的,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将上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3、合格的货物: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公告网站(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具约束力,投标人自行在网页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内容。

(2)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其附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未在本次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前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澄清或修正内容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具约束力。

(7)投标人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清单的每一项药品的单价进行报价,不得漏项缺项,并且每一项的单价报价金额不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每一种药品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单价总报价为采购清单各项单价的总和,投标单价总报价为定标的依据。

4、合同期内,中标人提交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按照投标时的投标单价结算,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中标人在采购期内不得私自变更。若实际采购中需要采购附件清单以外的药品,则以该药品采购时的市场批发价为准。

5、投标人必须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以及药品的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针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作出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报价为准。

7、投标人报价清单的投标单价与各项单价的总和不一致时,以报价清单的投标单价为准,并修正各项单价的总和。

8、投标人项目各项单价的总和报价与清单各项单价的总和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项目清单各项单价的总和汇总金额为准。

9、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所有货物、运输、装卸、质保、售后服务和其他必要伴随货物、服务的费用、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五、供货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合同签订生效后,分批分次在合同期内供货完毕。

2、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本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则本次项目合同供货服务自动终止。

3、本次项目合同供货服务期到期而采购人采购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则本次项目合同供货服务自动终止。

4、采购人发出采购计划通知,一般药品应在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的配送应不超过4小时,并验收合格。

5、所有货物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来源渠道合法,要求原装正品。

6、中标人必须负责将所有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本项目所有货物应包含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连接配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中标人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无违反合同要求的,甲方以季度为单位,根据该季度的实际发生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2)每次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寒暑假除外)支付该季度货款的100%。

(3)实际发生额

=∑_(k=1)^n?(药品k实际采购量×药品k中标单价)

(4)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5)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6)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

2、验收: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所有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正品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甲方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自行负责。容量类玻璃仪器应提供计量检验证明。

(5)交货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货品,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替换。验收过程中遇到外观不合格认定,以国标为准。

3、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项目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关联公司三年内参与甲方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4、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6、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七、报名及投标办法:

1、报名形式及时间:本项目接受邮件形式报名,请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内(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2、报名办法:各潜在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电子档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98********@qq.com">@qq.com,同时附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以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访承诺书》,,收到提示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

3、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目前进入我校的外来人员均需填写进校承诺书,请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提交《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访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注意:原则上每一个投标人来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否则报名无效。

4、投标时间及办法:

(1)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9:50—10:00,以密封盖章形式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抵评标现场,逾期不受理。

(2)在采购人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受理不予退回。

5、投标文件受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东面七楼1709室。

6、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00,投标单位须派单位法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评标会项目价格唱标,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访承诺书》原件进场签到。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莫老师,电话:****-********,邮箱: ********98@qq.com">********98@qq.com。

8、我校工作人员对来访承诺书核实无误后将在项目开标前一天下发预约凭证(内含二维码),请参加投标的人员进校时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同时凭本人身份证以及预约凭证(二维码)进入校园,否则保卫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我校。请投标人听从学校保卫人员指挥有序进校,由于安检需要预留一定时间,请提前到达。

八、投标文件注意事项及构成 :

1、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书写工整,字体清晰。

(3)投标文件需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盖公章,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加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签名及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文件不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7)投标密封文件以外的其他文件不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不予受理。

(8)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

(3)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对应采购的商务要求逐条响应)。

(7)项目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具体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3、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项目评标流程

1、项目公开唱价。

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3、项目评标。

4、若本次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项目招标终止。

十、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本项目选取项目总报价最低价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附件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附件三:《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

附件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访承诺书》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4&wbfileid=339157">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药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rar】已下载

标签: 药品 医务室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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