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保健中心扩建后三楼PCR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H-TJHG202088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海关保健中心扩建后三楼PCR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H-TJHG2020882)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保健中心扩建后三楼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6日16: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5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5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预算金额¥67.953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秦老师***-********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保健中心扩建后三楼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TJHG*******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保健中心扩建后三楼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保健中心后三楼原为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由原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于2003年按照GB19489-2004要求建设,并按要求认可后使用。2008年新的国家标准GB19489-2008出台,实验室不能满足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认可要求。到现在为止已停用多年,实验室内部设施、设备严重老化,已不能正常使用。

二、引用标准:

1.《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5)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4.《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6)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6)

9.《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

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5)

三、建筑、装修和结构技术指标:

1、实验室按照加强型P2实验室要求采用机械通风,核心区域全新风且与相邻的区域最小负压值不小于10Pa,设置高效送、排风装置,温度范围18℃--26℃,相对湿度30-70 %,噪声 dB ( A ) ≤60,照度(lx)≥300;

2、实验室墙壁、顶板和地板应光滑、易清洁、防渗漏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

3、实验室台(桌)柜和座椅等应稳固和坚固,边角应圆滑.实验台面应防水,并应耐受中等程度的热、有机溶剂、酸碱、消毒剂及其他化学剂;

4、实验室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表面的贯穿件、墙体交接处阴阳角应可靠密封;

5、实验室的灯具、风管和水管等内部设施附件的设置应便于清洁;

6、实验室应设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宜为非手动式,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自动关闭,并达到适当的防火等级,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8、采用机械通风,避免气流流向导致的污染和避免污染气流在实验室之间或与其他区域之间串通而造成交叉污染;

9、保证实验室内有足够的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闪光;

10、实验室应设计并明确标识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应能在黑暗中清晰可辨;

11、实验室的核心工作间入口应设置缓冲间,当缓冲间的门设置互锁时,应在互锁门的附近设置紧急手动解除互锁开关;

12、实验室的围护结构应能承受送风机或排风机异常时导致的空气压力载荷;

13、实验室机械通风系统的设计应保障生物安全柜、排风柜 (罩)等的正常使用条件;

14、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防挡绒毛、防雨等的措施,且易于拆装; 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 以上,且附近不应设置排风口和其它污染源;

15、机械通风系统的实验室防护区内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定向气流的原则,减少房间内的涡流和气流死角,排风口应设在室内被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其前方不应有障碍,用上送下排方式时,排风口下边沿高地面不宜低于0.1m ,且不宜高于0.15m 排风口排风速度不宜大于1m/s,实验室送排风系统应设置连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启动,后于送风机关闭;

16、实验室通风空调系统中的通风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老化、不吸水、易消毒灭菌的材料制作;

17、排风机外侧的排风管上室外排风口处应安装保护网和防雨罩;

18、在空调机组内保持1000Pa 的静压时,箱体漏风率不应大于2%;

19、实验室工作区应配备洗眼装置;

20、实验室给水管道应采取设置倒流防止器或其他有效的防止回流污染的装置,并且这些装置应设置在辅助工作区等。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19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转包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承诺函,格式自拟。4.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任命书原件,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及购买。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5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5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联系方式:秦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  ***-********

 

标签: 实验室改造 扩建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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