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招标公告

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招标公告

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北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河北省消防总队 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XF********

二、项目内容:

序号

类别

名 称

单位

数量

主要用途及技能参数

1

防护器材

消防头盔

400

用于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44-2004《消防头盔》的要求。应具备独立的研发、生产(全套模具)能力(包含消防标识)、韩式。

2

消防员
灭火防护服

400

用于灭火救援时身体防护。技能性能符合GA10-200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要求》。内胆不可拆卸。

3

消防手套

400

用于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能不低于GA7-2004《消防手套》中2类消防手套的要求。

4

消防安全腰带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技术性能符合GA494-2006《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5

消防员
灭火防护靴

400

用于小腿部和足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的要求。

6

正压式消防
空气呼吸器

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要求。单6.8L气瓶、配备他救接口。

7

佩戴式
防爆照明灯

消防员单人作业照明,配备灯具固定装置。

8

消防员呼救器

呼救报警。技术性能符合GA401《消防员呼救器》要求,具备方位灯功能。

9

消防轻型安全绳

消防员自救和逃跑。技术性能符合GA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10

消防腰斧

灭火救援时手动破拆非带电障碍物。技能性能符合GA630-2006《消防腰斧》的要求。

11

消防员
灭火防护头套

灭火救援时头面部和颈部防护。技能性能符合GA869-2010X《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要求。

12

防静电内衣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躯体内层防护。

13

消防护目镜

抢险救援时眼部防护。

14

抢险救援头盔

200

抢险救援时头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白色,具有反光、绝缘特点,质轻,佩戴轻便。

15

抢险救援手套

200

抢险救援时手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耐磨、阻燃、防静电、防油、防水。

16

抢险救援服

200

抢险救援时身体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橙色,具备阻燃、耐磨、轻便、抗拉力强、颜色及标识醒目等性能。

17

抢险救援靴

200

抢险救援时小腿部及足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GA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防水、防滑、防刺、防油。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领取及递交截止时间:

①2012年11月1日至20日每天8:30-17:00。投标文件300元/本;

②2012年11月26日下午17: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③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装备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④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及项目合同和验收证书原件等相关资质文件。

⑤此项招标为入围招标,部分产品将在入围厂家中直接采购。

2、投标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采购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

5、投标文件包括:

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③偏离表;④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厂家直接投标的除外);⑤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⑥产品第一次报价单;⑦投标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0 万元。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3本,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放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7、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

8、开标地点:河北省消防总队

9、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10、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11、交货地点:按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1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供销合同等,由河北省消防总队按程序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消防总队

地 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39号

联 系 人:苑文治

联系电话:****-******** ********(传真)

河北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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