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乐镇中隆社区农村公厕建设 (此件为准)招标公告
齐乐镇中隆社区农村公厕建设 (此件为准)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比选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齐乐镇中隆社区农村公厕建设
建设项目业主:齐乐镇中隆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中隆社区兴隆街路口(公交车站旁)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按施工设计图施工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总投资为427945.6元,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资金按预算控制价中各单价下浮15%,即招标固定价为363753.76元,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合同工期:30日历天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
丹棱县齐乐镇中隆社区农村公厕建设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其他要求: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转账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xx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
5、项目经理(B类)、安全员(C类)两人必须持有相应的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齐乐镇中隆社区领取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预算总价(同比例下浮15%)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15%)再自愿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间为:从2020年11月16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20年11月19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一。比选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丹棱县丹棱镇财政所
开户行:眉山丹棱工商银行支行营业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预算价(同比例下浮15%)、工程图纸,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竣工结算价(预算价同比例下浮15%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一):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 总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固定价 |
36.37 |
1.82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齐乐镇中隆社区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投标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丹棱县齐乐镇中隆社区
地 址:丹棱县齐乐镇中隆社区
邮 编:620200
联 系 人: 徐成林
联系电话:182*****825
2020年11月16日 (公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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