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石灰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石灰采购
询价单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石灰采购 | 询价单编号 | ************************ | ||
采购组织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0-11-19 |
询价日期 | 2020-11-17 | 询价用户 | 孙玉磊 | 询价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需求说明 |
石灰 | t | 1500.000 |
收货地址:山东省邹平市中铁十四局集团小清河复航工程项目施工工地。 |
发票要求: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报价要求:①该报价为送到含税结算价格,包括税金、保险、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②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材质、品种、型号、规格、图纸、参数、承重、重量、样品、其他。③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④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我方将该供应商上报至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
质保金:5%的质保金 |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电子承兑或铁建银信方式进行支付。货款按供货量每月计量一次,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业主的工程款计价情况于发票送达日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80%,次月支付该批次15%的货款,剩余的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于供货结束后的6个月内付清,未支付货款不计利息。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当因不可控力影响甲方付款进度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
其他: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17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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