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整改项目(项目编号:HNZH2020-051)”的澄清说明函
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整改项目(项目编号:HNZH2020-051)”的澄清说明函
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整改项目(项目编号:HNZH2020-051)”的澄清说明函
致各投标单位:
我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整改项目(项目编号:HNZH2020-051)招标文件的疑问。
现对海口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整改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函:
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2、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注册成立时间起提供)”,前后不一致。
现对以上内容进行澄清,以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为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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