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村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2
白马村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2
枫树岭镇白马村景观大道(一期)工程
一、 招标条件
枫树岭镇白马村景观大道(一期)工程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投资总额190.41万元
2.工程规模: 保证金 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CAYG********1 | 枫树岭镇白马村景观大道(一期)工程 | 图纸所示 | 9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4、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在开标前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四、 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五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淳安县枫树岭镇白马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淳安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地 址: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14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小华 联 系 人: 杨修来
电 话: 138*****62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yangxl82@163.com
交易中心联系人: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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