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审[2020]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
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装修总建筑面积:16330.65m2,其中1#楼786.21m2,
2#楼5115.13m2,3#楼2006.73m2,4#楼3575.45m2,5#楼2666.86m2,6#楼
2180.27m2。工程总造价3519.055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中医院医疗诊治提升工程—中医院和原妇幼
保健院普通用房医疗用房改造工程1—6#楼装饰及安装改造工程、2-3#楼钢结构
连廊新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
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
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属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70个日历天(适用于
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质量验收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和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
项目相适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
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
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
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
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
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泉
建建〔2016〕10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
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
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7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
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
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候选人资格;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
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
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补充缴款凭证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
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
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
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
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3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
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
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
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
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
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中医院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八三一路178号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150*****176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139*****887@qq.com
电话:134*****168
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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