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04g00066x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08文件批复,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的包茂高速公路关碾房互通立交(桩号为K62+958),终点止于荣乌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格顶盖枢纽互通(桩号为K140+000)。路线全长77.04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

2.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1)本次招标为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主线的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采购内容为:路面清扫车、洒水车、打拔钻一体机、路面切割机、灌缝机、开槽机、双向平板振动夯、喷射机、500铣刨机、除雪铲、轻型滚刷、皮卡车(具体采购数量详见合同包划分表)。包括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试运行、上牌、办理各项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满一年、缴纳各项税费和规费、并提供相关设备的后续服务等。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详见下表:(详细参数见附件)


合同包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

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

(元)

CG-1

路面清扫车

7

8,870,000.00

洒水车

2

打拔钻一体机

2

路面切割机

1

灌缝机

2

开槽机

2

双向平板振动夯

1

喷射机

1

500铣刨机

1

除雪铲

5

轻型滚刷

2

皮卡车(封闭式车厢)

4

(3)交货地点:工程沿线招标人指定的各养护管理机构所在地。

(4)交货期:供应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设备制造商和设备代理经销商投标,要求各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或原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

近3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业绩

近5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的养护机械设备,累计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

4

技术响应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性能指标”中各项要求。

5

企业信誉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的时间为准)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上1~5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投标人为设备代理经销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第6条和以上1~5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6

取得授权

具有制造商对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其中,皮卡车授权书的授权方可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当授权方为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时,须提供代理经销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或代理经销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且制造商满足上述第1条、第4条、第5条对设备制造商的要求。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各项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全面满足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对合同包全部设备进行投标,不接受对部分设备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资格条件、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上线的通知》。

5.2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专业工程(水利 铁路公路 电力)”栏目中的“专业工程主体库入库操作手册、专业工程CA办理操作手册”。

5.3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专业工程(水利 铁路 公路 电力)”栏目“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专业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下载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400-928-0095。

5.6其他事宜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CG-1

大写:壹拾贰万元,¥120,000.00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10日上午10 00 分。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NMGGC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MGGCTF)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均为nNMGGCTF)及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9层4号开标室。

6.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第6.3(2)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6.6疫情期间,各投标人只能委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现场,开标区的现场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服从现场管理要求,做好健康防护。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个人相关情况。投标人须仔细阅读附件《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开评标工作的有关通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预留充足时间,配合交易中心大楼管理部门的登记、核验工作。对于不方便出具社区健康证明的进楼人员(除湖北省外),可以事先关注微信“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一栏,申请健康码,凭健康码即可进入大楼。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对上述要求有调整的,按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6.7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发布相关要求,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mggcztb.cn/),并不定期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是否有最新通知,否则,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四个网站和媒体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话:****-*******

邮编:01002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9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政编码:010098

联 系 人:孙延鹏

电 话:180*****755

邮 箱:huatong126@126.com

网 址:www.huatong.nm.cn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机械设备 改扩建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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