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关于“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关于“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6 15:29 访问次数:21

关于“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项目编号:czcg202011-02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

原项目编号:czcg202011-021

原公告日期:2020年11月4日

二、现对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招标文件等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1:因人防项目为特种设备行业,原做项目均无履约担保金,况且就是按照现行市场价格中标。我们通过成本核算,利润也是微不足道的,履约担保金从中标到工程验收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因此建议取消该条款。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付款方式建议按照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联合印制的制式合同执行,否则影响备案和验收。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

二、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0%;

三、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四、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原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

2、门框安装完成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门扇安装完成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证书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备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足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调整为付款方式:1、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

2、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0%;

3、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4、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备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足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3、总包配合费建议按照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联合印制的制式合同执行: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人防门采购清单数量与图纸实际数量不相符,望确认。

答:已确认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低于目前市场价格,应考虑投企业的综合成本和合理利润空间,建议上调招标最高限价。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6、合同文本建议采用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联合印制的制式合同执行,否则影响备案和验收。

答:已调整,合同文本采用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联合印制的制式合同

(三)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第2标室。

现调整为: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第2标室。

 

以上更正内容与原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交易文件,特此说明。此公告视同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关于“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人防门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11
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2
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3
澄清答疑及延期开标的公告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防门 住院楼 医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