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监理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监理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日照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及技术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朱先明 王海燕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9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吕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及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WT-RZCG2012-1147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日照市,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监理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令始至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通过。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布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勘测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综合实力强,具有监理实力和经验,并有丰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经验,须在山东省集体土地确权调查机构备案名单内。。
5.为本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1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或(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资格材料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11月20日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15:0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11月20日15:0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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