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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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13: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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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658.2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黎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36 | ||
采购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解放大路810号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黎黎180*****63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HW-200063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HW-200063
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20-136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国家债券,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HW-200063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医疗设备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移动DR、四维彩超(五把探头带工作站)、三维彩超(三把或四把探头带工作站)、
钼靶X光乳腺DR机、便携式彩超机、十二导联心电仪、动态心电盒子、体检一体机、耦合剂加热器、便携式血压计、医用冰箱(小)、医用冷藏箱、医用冰箱、医用冰箱(低温一台)、冷藏药柜、UPS不间断供电、温度低温保存箱、阴凉柜、输液泵、注射泵、监护仪
采购预算:658.2300万元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800元/份/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10:00时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地 址: 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联 系 人: 陈宇
电 话: ****-********、********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张黎黎
电 话:****-********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180*****7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180*****636
2020年11月17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保健中心
地址:长春市华光街777号
联系方式:陈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系方式:张黎黎180*****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 1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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