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沙中学美育文化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东沙中学美育文化园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
1.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东沙中学美育文化园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美育专项资金、生均公用资金,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福建省莆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达扬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27.5万;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16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响应《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莆城政[2020]78号):要求投标人须是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承包商预选白名单内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白名单的企业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11月1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官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官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专栏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7.2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中学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专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中学;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8*****810 。
联系人: 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厢区西山小区A区2号楼 ;
电话:****-******* ;
联系人: 小许。
标签: 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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