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青泰路人行道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青泰路人行道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青泰路人行道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4栋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青泰路人行道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 | ||
最高限价 | *******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到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4栋301) | ||
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络自行下载获取。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相应材料应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网络自行下载的供应商需要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 ||
售价: | 3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4栋301)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4栋301)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计划号:********7 .监督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刘老师。注:1、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温江区首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名单的公告》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2、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3、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泰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幢16层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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