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

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


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5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XT********01
项目名称: 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842000 .00元(其中01包 法人全过程检测 :447000 .00 元;02包 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 :395000.00元)
最高限价 (如有): 842000 .00元(其中01包 法人全过程检测 :447000 .00 元;02包 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 :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清原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同工期(具体业务开展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或以上,上述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和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
(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17 日至 2020 11 20 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时 11时30分 ,下午 13时 16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 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1 25 9 30 (北京时间)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 2020 11 25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会议室(抚顺 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3@qq.com ),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资质证书;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将军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64 7336 0000 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黄海波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赵双
电   话: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评分办法: 附件: ********d088ef73-7022" target="_blank">附件5(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红河水库检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抽样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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