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
所在地:沈阳东陵区文官街三委
债权总额:15.1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债权总额15.12万元,其中贷款本金5.5万元、利息9.62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中国物资再生利用东北公司。
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债务企业概况
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25日,住所东陵区文官街三委。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陆恩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0A 。注册资本33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1994年1月25日至无期限。经营范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产品(含汽车、船舶)、废机电设备回收,加工,改制,串换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各类汽车),建筑材料销售,代购销,代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核准日期2017年12月18日。登记状态存续。
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25日,住所东陵区文官街三委。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陆恩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0A 。注册资本33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1994年1月25日至无期限。经营范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产品(含汽车、船舶)、废机电设备回收,加工,改制,串换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各类汽车),建筑材料销售,代购销,代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核准日期2017年12月18日。登记状态存续。窗体底端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东北公司成立于1986年10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6号,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陆恩友,营业期限为1986年10月11日至无期限,注册资金为1525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回收各种金属材料及非金属工业废料、废旧机械设备、汽车、飞机、船舶及军队退役报废装备,加工成原材料或产品;组织加工销售生铁和生铁制品;开展科技咨询,兼营与回收利用有关的各种金属、非金属材料和机械设备、载重汽车;销售加工串换来的“四种钢材” 。登记状态为注销。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诉讼情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5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04)和民初字第678号,判决如下:被告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偿还原告中国银行沈阳市和平区支行借款人民币5.5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支付原告中国银行沈阳市和平区支行借款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欠款实际偿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中国物资再生东北公司对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160元,由被告承担。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并依法取得胜诉判决。可债务人及保证人进行依法诉讼追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 18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11 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