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

所在地:铁西区沈辽中路一段一号

债权总额:63.55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债权总额63.5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0.86万元、利息62.69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原沈阳铁路局),抵押物为房产、国库券、汽车。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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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成立于1987年9月17日,类型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王吉斌,注册资本17万人民币,住所铁西区沈辽中路一段一号,经营范围:不详。登记机关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1996年6月20日,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总公司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9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注册资本********.6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铁路运输设备、设施、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租赁;铁路专用设备及相关工业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租赁;工程总承包及管理;运输、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燃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器材、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化肥、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百货、劳保用品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国际货运代理;运输代理;票务代理;保险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场地、房屋、车辆租赁;物业管理;铁路土地管理、咨询服务;建筑项目及建筑工程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发包;劳务分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油罐租赁;机车牵引、租赁;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和服务;石料开采、加工、销售;花卉苗木种植、销售、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职业技术培训;现代远程教育;卫生防疫技术服务与检测;医疗诊治;环保监测;洗涤、清洁服务;矿产品、润滑油、燃料油、钢材购销;物流服务;食品、副食品、烟酒零售;煤炭、粮食、汽油、柴油、煤油、木材购销;停车场服务;候车服务;供热、供水、供电、锅炉、管道安装及维修服务;住宿、餐饮、洗浴服务;快递服务;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畜、牧、鱼养殖管理;农作物、蔬菜、水果种植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废旧物资的回购和销售;招标及代理服务;质检技术服务;计量器具及配件销售;报纸出版发行;电视节目、新媒体产品制作、发行;职工培训;文化艺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9年12月26日,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房产、国库券、汽车。

诉讼情况

原债权人以沈阳铁路局(现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王立斌为被告提起诉讼,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13日作出(2000)和经初字第1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沈阳铁路局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对铁路局冷饮资产进行清算。2、如沈阳铁路局逾期对沈阳铁路局冷饮食品厂的资产进行清算,则对该厂借款承担给付责任(按合同约定)。3、王立斌对上述欠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五元(含保全费二千二百七十元),由被告沈阳铁路局承担,与欠款一并给付原告。

判决生效后2001年2月6日和平支行申请执行。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05年5月9日作出(2001)和法执字第4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0)和经初字第1355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并送达编号为(2001)和法执字第400号《债权凭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可依法对债务人及保证人进行诉讼追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 18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 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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