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185
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的通知》(沈土组办〔2019〕5号)和《2020年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沈土组办发〔2020〕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区县(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在此背景下,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完成市政府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任务。

★具体工作包括对土地规划、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现场工作,分析土地污染状况进行评价,监测土壤污染情况、种类和程度,督促涉及地块形成调查报告进行公示。此外配合土壤办公室进行对重点监管行业及土壤潜在污染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配合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和环境风险情况等,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配合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用地详查工作成果,建立全覆盖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土壤办公室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完成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统筹全区土壤污染情况

★根据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及土壤潜在污染企业用地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数据、成果报告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结果,配合建成全覆盖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3

★强化土壤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配合完成大东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指导潜在土壤污染行业企业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区内突发事件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开展土壤环境损害评估,依法责成责任单位及时调查和评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4

★建立污染地块管控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基于大东区实际情况,对各个地块信息进行统计调研分析,配合完成年度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地块调查评估结果纳入国家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为管理部门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5

★技术咨询服务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配合土壤办公室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提供相关地理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6

★绘制大东区涉及土壤地块分布图

★根据土地规划相关规划文本、附表及协助图件等,通过现场调查和卫星解译,绘制大东区涉及土壤地块卫星分布图,一图表示,地块调查汇报等提供支持。

7

★专业驻场团队,包括技术人员、巡查人员

★组织专业驻场团队2人,车辆1台。依据工作进程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建立大东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日常工作调度、方案和通知以及督办等文件的起草,汇总上报总结等,横向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督促他们开展工作,每月总结报告表、每月检查疑似地块开工建设情况、重点工作的督办、疑似地块录入等以及其他临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08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18至2020-11-24,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六、开启
时间:2020-12-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91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41 5701 0000 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标签: 技术服务 第三方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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