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苍溪县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苍溪县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苍溪县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1-17 16:25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白鹤路27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至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供应商可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少屏路66号2楼201室(金苹果幼儿园对面))购买;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须将上述资料和报名登记表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chydgc@126.com(发送邮箱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并通过电话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如未通过电话确认统计遗漏的,供应商自行负责。联系电话:****-*******。开标现场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11-18 09:00到2020-11-20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少屏路66号2楼201室 |
洽谈时间 | 2020-11-24 10:30 |
洽谈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少屏路66号2楼201室开标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元市苍溪县解放路西段320号4楼,139*****12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少屏路66号2楼201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老师,139*****121 |
预算金额(元) | *******.93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申请单一来源方式: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和第三条之规定。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便函【2020】385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此类项目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适用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三、申请单一来源理由:1、本项目是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保障留置措施规范使用。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安全要求不断提升和我县留置中心暴露出部分安全隐患等原因,在2018年广元市监委留置中心苍溪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的基础上,为与原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现延续原项目进行维修改造并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设备。2、本项目的特殊性在于对谈话室、留置室进行维修改造中必须保证所有项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添购的监控、视频、定制电脑、专用案件审理视频等设备必须与原设备无缝对接,保证技术兼容性,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减少各工作复杂度和技术风险。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原供应商“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为此项目实施单位。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E509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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