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法院诉讼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法院诉讼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法院诉讼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15:42 |
预算金额 | ¥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婷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方向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婷婷,****-********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福建法院诉讼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包括诉讼费管理端功能改造、实施部署财政非税票据系统前置接口、非税票据系统改造升级、配套电子票据签名服务设备、法院审判业务系统交退费流程适应性改造、法院执行信息系统诉讼费执行流程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顺利推进“诉讼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工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主要理由如下:此次改造工作是基于我省法院现有诉讼费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平台原开发单位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也是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系统改造升级及实施的唯一供应商;此次诉讼费管理平台功能升级改造,涉及环节众多,同时需对非税票据改革的调整做出及时响应,为保证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业务延续性和数据安全性,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周传建 | 福建锦绣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陈涵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方淑英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计算机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联系方式:方向明,****-********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肖益祥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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