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分局22个施工单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示

津南分局22个施工单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示

受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委托,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津南分局22个施工单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津南分局22个施工单位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0-A-295

二、项目内容

为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及铺张浪费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现将津南分局22个食堂施工单位监控设备采购,系统安装调试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8.903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四) 采购文件的售价:本响应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截至时间及地点、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三)响应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四)响应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方式:***-********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二八公路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和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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