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2012年度沟渠疏浚投资施工招标公告
零陵区2012年度沟渠疏浚投资施工招标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2012年度沟渠疏浚投资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州市零陵区2012年度沟渠疏浚投资施工项目已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湘财建[201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2012年度沟渠疏浚投资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零陵区富家桥镇
2.3工程类别:沟渠疏浚工程
2.4建设内容:沟渠疏浚、整治护砌、附建物建设。
2.5招标规模:投资额约人民币2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标段划分:1个标。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件公布的《关于湖南省2011年至2012年底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公示》名录内的企业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本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 2012 年10月31日至 2012 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市政府机关大院30栋1单元2楼0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9)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A、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0) 投标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单位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
(11)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上述4.1款(1)~(11)项资料一套(其中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招标人概不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报名后不得更换。
4.2 报名地址: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市政府机关大院30栋1单元2楼003号)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基本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区 水利局
地 址:零陵区李家塘路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50*****7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市政府机关大院30栋1单元2楼003号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38*****028 0746—*******
附件: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 工程施工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零陵区水利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在报名过程中,不得因自身资料或证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而无理取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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