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11号(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现场获取或网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88000
最高限价788000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7.2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9.按照规定获取了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7.2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到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11号(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现场获取或网上购买)。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网上购买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资料发送至邮箱********20@qq.com并致电***-********确认已报名成功。)
售价:1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11号(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pdf">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张场镇上正街12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50*****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11号(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晓梅;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4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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