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山?观湖温泉度假村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

老子山?观湖温泉度假村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


[0]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老子山?观湖温泉度假村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12月1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子山·观湖温泉度假村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温泉路一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筑总面积约9800m2(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2700m2,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000m2,小别墅37套建筑面积约4300m2及附属用房),外立面总面积约8000m2,室外停车位、泡池、绿化景观面积约600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分别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室外外立面改造,中央空调机组,室内外温泉区及室内给排水管道更换,冷热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监控系统,室内消防系统及管道的更换安装,室内外综合管线,停车位、泡池、绿化景观等)及施工图预算、方案评审、图纸评审、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含拆除)、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均属本设计施工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4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监理业绩为投资额或工程造价、设计业绩为四星级酒店类装修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或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在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修改造工程或装修工程或改造工程的 设计、施工、监理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2 投标人自 2015 年11月4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注:类似业绩为酒店类),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设计业绩为四星级酒店装修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或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在 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或装修工程(酒店类)或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酒店类)。

注:以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是同一工程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业绩说明: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

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

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

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2)设计业绩:时间、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3)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

认可。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

似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3.3.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

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6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

计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对于投标人依

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117 8 30分至2020 12 17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

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东风路47号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泽田广场410室

邮 编:223100 邮 编:223100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139*****549 电 话:151*****889

202011 17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子山·观湖温泉度假村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温泉路一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筑总面积约9800m2(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2700m2,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000m2,小别墅37套建筑面积约4300m2及附属用房),外立面总面积约8000m2,室外停车位、泡池、绿化景观面积约600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分别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室外外立面改造,中央空调机组,室内外温泉区及室内给排水管道更换,冷热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监控系统,室内消防系统及管道的更换安装,室内外综合管线,停车位、泡池、绿化景观等)及施工图预算、方案评审、图纸评审、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含拆除)、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均属本设计施工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1月4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监理业绩为投资额或工程造价、设计业绩为四星级酒店类装修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或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在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修改造工程或装修工程或改造工程的 设计、施工、监理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2 投标人自 2015 年11月4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注:类似业绩为酒店类),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设计业绩为四星级酒店装修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或改造工程的设计业绩)在 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或装修工程(酒店类)或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酒店类)。

注:以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是同一工程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业绩说明: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

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

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不

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2)设计业绩:时间、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3)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

认可。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

似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3.3.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

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6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

计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对于投标人依

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117 8 30分至2020 12 17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

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观湖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东风路47号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泽田广场410室

邮 编:223100 邮 编:223100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139*****549 电 话:151*****889

202011 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酒店 总承包 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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