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6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D2020-LG-020
2、项目名称: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19,8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车采购项目,1台,采购预算: 119,800.00元,项目概况: 执勤执法用车1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长/宽/高(mm):4722*1835*1464±20;轴距(mm):2715±20;整车质量(kg):1320±20;行李箱容积(L):≥467L;油箱容积(L):≥50L;排量1.5L;最大功率/转速 Kw/rpm≥127/5600;最大扭矩/转速 Nm/rpm≥275/1750-4000;变速箱型式7速双离合变速箱(可优于);最高车速 km/h≥210;NEDC综合油耗L/100km6.9L之内等(详见技术参数)用于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执勤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7 09:00:00 至 2020-12-17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5、供应商应提供车辆来源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厂家授权、销售协议、销售合同等)。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0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报名。?2.下载文件:投标人交纳询价响应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询价文件。3.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26 16: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仰韶路2号
联系人:龚昊
电话:0915-25212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佳
电 话:17868350688
传 真:0915-321336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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