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23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223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7 22:2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223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lszw********015)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0]5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223国道陵水县城段全长4.2km,起于桃源桥和滨河南路交叉路口,途径县政府路口、建设路、陵水中学转盘、北斗路、223国道至文黎大道交汇处止。本工程主要对非机动车道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1)桃源桥路口—陵水县政府长度500m,现状双向六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2.5m。改造后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4m。(2)陵水县政府—陵中转盘长度630m,现状双向六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2.5m。改造后道路为双向六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4m。(3)陵中转盘—陵文路口长度1260m,现状双向四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3m,改造后道路为双向四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4.5m。(4)陵文路口—文黎大道长度1810m,现状双向四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3m,改造后道路为双向四车道,(单向)非机动车道宽4.5m。本工程包括道路的修补、拓宽、人行道树池拆除修整美化、迁移侧分带苗木、路灯、交通信号灯、治安监控杆、交通标牌、公交站台、电力分支箱等设施,清理绿化土方、拆除侧分带路沿石、布设停车位、描画道路交通标线、修复破损的人行道、修整路沿石、检查井、更换破损的井盖及雨水篦子、加固和迁改市政管网等工程。。招标控制价23,220,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 223 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lszw********015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陵水黎族自治县 223 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施工阶段及质保期保修。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分工、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3.2 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联合体为牵头人)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路相关专业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3业绩要求:不作要求。3.4信誉要求: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牵头单位提供声明函。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均提供)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年度要求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交原件核验。)3.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均提供)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3.7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投标人(单独查询关键词: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分别单独查询关键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其他成员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8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均提供)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标段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分工、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0年11月18日 08时30分2020年11月27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 223 国道县城段道路维护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9 9:00:00 ,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教路与椰林南干道交叉口西北150米)陵水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9 9:0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12-9 9: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佳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海南省陵水县黎安镇大墩村村民安置房1队5号 地址: 海口市龙昆南二横路9号海王阁C3别墅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 蔡工
电话: 182*****500电话: 138*****907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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