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公示
2020年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公示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
采购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项目内容 |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长江入河和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9〕687号)要求:“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监督性监测”。拟对新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区域试点区域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 |
采购预算 | ¥85,000.00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渝北区 冉家坝 旗山路252号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2019年来承担了两江新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区域和非试点区域监测阶段的监测工作,该项目还处在摸索阶段,对于监测数据分析和工作经验探索,相对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具有一定的延续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隶属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重庆市环境监测领域的权威机构,技术力量雄厚,曾负责两江新区入河排污口试点区监测工作,熟悉两江新区排污口点位情况,监督性监测工作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有利于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环境管理工作的连续性。2.本项目符合《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综【2016】53号文)规定: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3.两江新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等工作一直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该单位熟悉两江新区地形地貌,且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仪器设备条件,人员配备能力、全程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水平上更能满足此项监测需求。4.由于个别项目样品质保期仅有几个小时,长途运输不能保证数据质量,因此,不适宜由重庆市主城区外或市外的其他检测机构承担样品分析。 |
专家姓名 | 郭平 、余斯维 、侯文鹏 |
专家工作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
专家职称 | 正高 |
专家论证意见 | 同意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09:10- 2020年11月26日09:10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孙国俊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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